• 电影:杨德昌《一一》

    电影:顾长卫《孔雀》

    电影:王小帅《青红》

    小说:8439《倒春寒的魔法书》(点击此处下载

    音乐:自然卷的所有歌,任意

    智力题:A、B、C三人一同去买鞋,三双总共三百元,老板觉得一次三双应该打折,就叫伙计退五十元给那三位。半路上伙计觉得五十元三人不好分,就抽了二十元,一人还了十元。所以对三人而言一双鞋是九十元。九十乘以三加上伙计的二十元共二百九十元。还有十元钱跑哪去了?
    根据此题目作文。

    最后一周,之后今年练笔营活动终结。此次练笔由2008.8.17开始,9.1晚结束。有机会明年再陪大家玩儿。啦啦。

    【第六周,终结】

  • 小说:马尔克斯《有人弄乱了玫瑰花》(点击此处下载

    小说:乔伊斯《死者》(点击此处下载

    此次练笔由2008.8.7开始,8.16晚结束。下一次练笔话题将于2008.8.17早公布。

    【第五周】


  • 喜欢俯瞰这个世界

      第一次看科幻,第一次关注原本习惯了的山。远远望去,它们一座座似耸立,似俯瞰,似高昂着头,似怀抱着大地。它们的气势仿佛要把天撑起来,仿佛守卫者一方水土的战士!

      生于山脚下的村落,我习惯了每天翻着山路去看外面的世界,却从未在山中驻足观赏,看了刘慈欣的《山》,我不禁对山产生了一种敬仰,也产生了一种想要征服山的感觉。

      走出村庄,沿着我熟悉的道路,我飞快的爬上了这座小山,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经到达山顶,船长说的没错,上面只有乱石和野草,偶尔星星点点的野花点缀着这个地方,也算有了一丝朝气。可我并不失望,因为在山顶峰,我俯瞰到了这个小小的村落。无数次走过这个地方,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居高临下的感觉,这让我激动的有些喘不过气来,我不禁大声呼喊着,声嘶力竭,大山的伟岸与宽容包容了我,我喜欢上了山顶的俯瞰。冯帆说:山里长大的人一般都不喜欢山,他们总感觉是山把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可现在的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气息,其实在山脚下长大的我顿然喜欢上了这种俯瞰的感觉,这让我对山的感受又进了一步,攀爬对于我来说是一种盼头,期盼这种居高临下之感!我想冯帆喜欢爬山的原因也之于此吧。

      我没有冯帆那样幸运,他挑战过无数座大山,甚至凭借着自己对山的热爱而挽救了生命,正如他所说的,他视登山如生命,学地质也是为了这个。因为一次事故而良心备受谴责的他准备将命运寄托于大海,就是在这波澜不惊的海上,他仍然看到了属于自己的珠穆朗玛。冯帆是幸运的,幸运是因为他的执着,他对登山的热爱。但是我坚信,同样热爱着登山,正是因为同一样的原因,那就是挑战!山无处不在,只是登法不同。我喜爱登山,是因为我把它看做一种挑战,因为我憧憬登山后的喜悦,和俯瞰这个世界的感觉,我想冯帆,也是在享受登山的过程吧,他把这项运动当作生命而不仅仅是一项运动。

      山无处不在,外星人的话倒也启发了我。这个世界,被有形和无形的山充斥着,我们只是它们脚下的不起眼的蚂蚁。人生,就是翻越这一座座大山的过程,我们乐此不疲的爬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故事的主人公冯帆的举措无疑做了最好的解答,是为了享受攀爬。即,是为了享受人生。山无处不在,我们必须去爬……

        人生短暂即逝,你究竟能爬过几座山?

     

     

  •  

    山无所不在


      时间长了,远山对于我已成为一种象征,像我们生活中那些清晰可见但永远无法到达的东西,那是凝固在远方的梦。
                                                                           ——题记
       

      看完全文时,我在想要从哪方面着手写评,想来想去就从上面那段话开始写这篇书评吧。
      结尾处的“他必须活下去,因为山无处不在”给人一种即完非完的感觉。允我简单的猜想一下“山”的实指。应该是“目标”的意思吧。这些或大或小的“山”遍布在每一个人的踽踽独行的路途上,或窅然或极近,或渺茫或清晰。作为攀登者的我们,都有过像冯帆那样的征服的欲望,从古至今多如繁星。但是,就像船长说的,那里的山狠荒,上面只有乱石和野草,所以你以后注定要面临一次失望。若解释为,山的那一边并非你我最初所设想般风景撩人,郁郁葱茂,而是百草枯衰,荒寂凛风呢?从“山”的阴面攀登看到的便是阳面的勃勃生机;从“山”的阳面蹬起看到的会是阴面的凄凄萧瑟。
      船长说他一直没有登到过顶峰,只是在离它不远处停下来。而冯帆只想蹬到上面,为的不是像船长那般所在意的风景,而只是想站在那里俯瞰大地,像是一位胜者。
      一路的艰辛,只因执念于心,当终于抵达时,所看所感之物都包裹了自己的喜极而泣的感情。像是安妮去墨脱,那路上的重重阻险,无数次徘徊于死亡的边缘,当最终到达时,不管那里怎样贫寒,都有一种美流于期间;又像是踽踽一身地行走在黑魆魆的洞里,当看到一束微弱的光线时,也会欣喜异常,虽然它只是稀疏平常的晨曦之光。
        
      越过这座山,还有另一座山,它们迤逦开来,绵延不绝。因执念于心,山便可蹬可攀。
        


    呛小司:起初陈志炜要我代替他时,我问了一句话,要点评吗。他说是。我向来是不敢对他人的作品加以评论的,至始至终,我都认为一个人只要能写出属于自己的文字,那便是值得尊敬的。但是,这次既然答应了陈志炜,我就会负责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我通常会在看一部小说或者电影前仔细调查作者的资料,写书评或者影评时,我也会看许多有关其内容的评论。刘慈欣,科幻小说家。他的作品中更多的是体现了对科幻对技术的激情。《山》中刘慈欣并不是单纯的写了那些大家所看到的外星文明与地球的差异,和冯帆等人的生活体现出来的人生经验感慨,更多的是宇宙与生命必须条件之间的关联。但一届的书评中并没有凸现这点,她将重心都放在感慨人生,领悟人生等方面。这是一篇以科幻技术为主线的小说,但是在书评中我没有看见任何有关此类的名词。最后我想说,作为一篇书评,必须能让没有读过此文的人了解其故事梗概,也就是做阅读题时经常出现的问题:请概括本文故事梗概。

  • 2008-08-01

    【公告】

    在单身公寓借了间小房间,没有网路,把笔记本拿去写东西。估计要一个月才能回来。所以这个月我就不在啦。(貌似等我回来大家也都开学了额。)主要是实在来不及了,得有个特安静的环境。

    这个月的题目全出好了,小司/驴子会帮忙发的。文章写完也给她们吧。但愿我能早点回来。

    陈志炜

  • ——一个人去买火柴,可是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柴盒;售货员很奇怪问,你不是已经有火柴了吗?那人打开火柴盒,里面是几个用来买火柴的硬币。

    哧……

    “Orchid,我想你了。”
    “哧……”

    “嘿,Dark,吸烟有害健康哦,而且不想想自己,也要想想身边的人啊。”
    “哦,那怎么办,我已经成了烟虫了!”
    “嗯……在这里站好,等我一下!”
    ……
    “给,火柴,当你想吸烟的时候,你就点燃一根火柴,幻想自己是在吸烟……”
    “呵呵,我们似乎都过了看童话的年纪了……”
    “那有什么关系,做人纯真点不好吗?而且……你一包烟多少钱,一盒火柴,五毛钱。还有你看,这个是你,这是我,当你想我而我又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就点燃一根火柴……”
    “好了,好了……不过,你怎么把自己画得那么漂亮,却把我画得那么丑啊!”
    “哈哈,我本来就漂亮……”
    “那你是说……”

    “骗子!骗我玩什么火柴游戏!”
    “哧……”

    “什么?分手?我们不是好好地吗?为什么分手?难道我做的还不够……”
    “我……我爸妈要我去加拿大读书……”
    “去多久?只要不是一辈子,我多久都能等!”
    “别等我,忘了我吧,也让我走得安心点……”
    “为什么?我们不是说好吗……”
    “唉,算了,说明白一点,我已经不爱你了,而且我在加拿大还有未婚夫……”
    ……

    “哼,骗子!我想你了……售货员,买火柴!”
    “哦……咦,先生,你不是已经有火柴了吗?”
    “Alice牌的,两盒!”
    “哦,先生,给。额……先生,有一点令我很好奇,就是你为什么用火柴盒来装硬币呢?而且你的火柴盒已经很破旧了……”
    “谢谢,再见!”
    “这人怎么这样啊……”
    ……
    “哧……”

    “伯母,我找Orchid,她……在吗?”
    “Dark?她不是告诉你她去加拿大吗?”
    “伯母,Orchid骗我的是不是?上个星期还……好好的……是不是你们不喜欢我?”
    “Orchid,不是已经和你分手了吗?你就不要厚脸皮了……况且……她那是……为了你好。”
    “我不明白,既然她是为了我好,为什么还分手?我不明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拜托你了,阿姨,告诉我吧!”
    “什么事也没有!你不要再来了……”
    “阿姨……你……怎么哭了?”
    “管家,送客!”
    “夫人,你怎么不告诉他啊,这对小姐的这朋友很不公平……”
    “管家!谁让你多嘴的!你也知道小姐是怎么说的!送客吧。”
    “阿姨……打扰了……”
    ……
    “管家,你一定知道什么,告诉我吧!”
    “小姐,她……唉,我本来不应该说的……小姐她有遗传病,听夫人和医生他们说,这种病对于目前的医疗技术来说算是绝症,说老爷就是害这种病死的,还说小姐她……剩下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小姐是我看着从小长大的……如果小姐……”
    ……

    “哧……”

    “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说……”
    “伯母,我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管家,你——”
    “伯母,就让我见Orchid吧!让我陪陪她也好啊!”
    “你……你走吧,见了面又怎样呢,能帮到她吗?”
    “我……我想我应该见她,我要在她身边支持她!”
    “她明天就要去加拿大看病了,让她好好休息吧!”
    “我见一见她,说几句话就走!”
    “嗯……好吧,管家带他上去……唉……”
    “谢谢!”
    ……
    “Dark,你……”
    “Orchid,你真傻,你会好起来的!让我在你身边陪伴你,我们一起战胜病魔,好吗?”
    “Dark,我……”
    “你什么都别说,我不会放过你的,明天就要去加拿大了,好好休息!”
    “我已经快死了,你为什么还不放手……我不想你为了我……”
    “别傻了,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让我来为你分担痛苦吧!”
    “Dark……”
    ……
    “Orchid,你要记得这了还有一个人在担心你,你要好起来!一定要啊!”
    “嗯!”

    “哧……”

    “Dark,你怎么来了?”
    “我不是说要陪伴在你身边吗,当然就算卖身也要飞过来了!”
    “我会坚强一点的……不会让你担心……”
    “我离开你会窒息而亡的!我会陪伴你直到永远永远……”
    “我不会让自己有事的……”
    “好了,傻瓜,别哭了……等一下,伯母以为我欺负你,不让你嫁给我那就麻烦了……”
    ……

    “哧……”

    “那个468号病床的病人,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近两年了,虽然病还没治好,但却……”
    “护士,急救!通知病人家属!”
    ……
    “Orchid,你答应过我不会有事的对吗?”
    ……
    “已经1小时了,怎么还,会好的,一定会好的……”
    ……
    “5小时……阿姨,您别哭了……会没事的……一定会的……”
    ……
    “已经11个小时了,怎么……啊,阿姨,快看……门开了……”
    ……

    陈志炜:在文章交上来前作者就问我,如果一篇文章按纯对话的形式写会不会不好。我当时回答说,没什么不行,只要形式与内容契合。其实如果真的用纯对话形式写,且情节不够强烈,往往会让人觉得越读越弱,觉得浮起来了。就像上回浙传一个朋友给我看他的小说,对话很多,而且一直玩文字游戏。我就对他说,你小说得用双重风格写,跟村上春树《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一样,双风格交叉;文字浮起来了就得拿另一种风格压一压。回来说,这篇东西中最该剔除的是无法推动情节的无意义对话。就是那种在有场景描写的小说中你也会直接跳过不看的对话。既然对话成了主体,就该将让其成为主体的理由体现出来。另外就是对话中内容的多变。如果每一段对话都在不断推动情节,肯定不行。如同刚才说的,浮起来的文字。你可以选择双风格双线来平衡文章,也可以在纯对话的限制下,在对话内进行灵活变换。阐释、转接,可以有不同的符号意义。当然或者你也可以尝试不用对话形式,可以用类似诗歌的那种。也能很华丽很舒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形式服从内容。

    莫丘里作业

  • 电影:大友克洋《Memories》(《记忆三部曲》)

    小说:刘慈欣《山》(短篇小说。在线阅读地址:http://daliu.blogd.cn/492/

    此次练笔由2008.7.27开始,8.6晚结束。下一次练笔话题将于2008.8.7早公布。

    【第四周】

  • ——一个人去买火柴,可是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柴盒;售货员很奇怪问,你不是已经有火柴了吗?那人打开火柴盒,里面是几个用来买火柴的硬币。

    上帝,你放屁!


    太阳已经不见了踪影,西边的天只留下几道泛红的云朵,似乎在与太阳告别,并且大有随它而去的阵势。然而天空却还很亮,正如清晨太阳未到来之前那般成色。
    某个村子的某条路的某个路口有某个人开的某家便利店,一个差不多十岁左右的小学生走进这家店,他离开学校后似乎还未回过家里,背上有书包,脖子还系着红领巾。
    他叫小猪,小名,便利店的老板喜欢这样叫他。每当小猪光临时,便老板大约都能猜出他是来为他奶奶买火柴的,因为小猪的爸爸不允许小猪买零食吃,更不允许便老板把那些骗小孩子的玩食买给他儿子。
    便老板说:“小猪,又给你奶奶买火柴啦?!”
    小猪每次看到便老板的“笑容”心里都有一点儿的不痛快,感觉便老板更像是在揄揶他不能买零食吃。
    小猪应了一声,手伸进口袋里掏东西。
    便老板问:“这次又要买几盒呢?”
    小猪将掏出的那盒东西放在柜台上,说:“有这个牌子的吗?”那架势似乎在说,如果没有这个牌子的,我就不买了,我想买几盒也不关你的事了。
    便老板眼睛可尖着呢,虽然这是个新牌子,但看一眼便已认出自己的店里有货,因为他说:“这个牌子的倒有,不过一盒得一块钱,一盒可相当于以前那个牌子的十盒。”心里说,你奶奶能愿意吗?俩毛钱一盒的火柴都舍不得买,会买一块钱一盒的?
    小猪说:“一块钱??好吧,你给我俩盒!”
    便老板说:“俩盒俩块钱!”意思是说,火柴可以卖你,你钱也得掏出来。
    小猪用目光示意便老板手里拿着的那盒他拿来当“样本”的火柴盒,说:“喏,你打开里面看看!”
    这里面?便老板先是晃了几下,然后抽出内盒,难怪之前感觉手感不一样呢,原来有俩枚硬币在里面藏着。
    便老板拿了俩盒那个牌子的火柴放在柜台上,小猪伸手去拿时,却又拿回了一盒,他开玩笑地说:“小猪,你看这样,你这里有俩块钱,不如你五毛钱的火柴买俩盒,剩下的一块钱买个零食吃怎么样?”还用仿佛和小猪关系很铁的语气说:“你放心,我绝对不告诉你爸爸,你不说我不说,他肯定不知道。”并且还用好像是大发慈悲的心肠的语气接着说:“你看,我这也都是为了你好,你们班上没有同学像你被你爸爸管着不能吃零食的吧,那童年得少多少乐趣啊?你说是不是?”
    小猪露出了点在便老板面前少有的“微笑”,说:“那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买给我啰……”
    便老板诡计得逞,急说:“愿意愿意!你说,你想买什么?”指着身后墙上挂着七七八八的小玩食。
    小猪指着其中一样,说:“这个吧~~多少钱!”
    便老板一听小猪问那一样吃食的价钱,瞬间如同变了个人似的,说:“五毛钱,可是,都已经过期了,吃了会闹肚子的!!”表情极为恐怖。
    “什么?”小猪很吃惊的样子。
    便老板又似乎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又把笑容堆满了脸,说:“哦~~和你开个玩笑的啦,不如你看看其它的吧!”
    是这样子啊!——小猪随便又指了一个,便老板又立马像变了个人似的说了一大堆让人吃惊的话语。
    便老板这次的第二个玩笑开不成了,自己也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是因为这“盒”硬币是上帝给小猪的,上帝说过这盒里的硬币只能用来买火柴,而且还得是指定品牌,原本小猪还不太相信呢,现在不得不信了,真邪乎。
    事情得从小猪今天放学后说起,今天轮到他和几个同学值日。
    走出校门时,路上已不大见得有人了。偶尔也有一个俩枚,但走着走着都消失在小猪的视野之内。
    忽然,一个“人”以“不知从何而来”的方法来到了小猪的面前,小猪当时被吓到的程度绝对不亚于便老板被自己的口误吓到的程度。
    是人吗?这个?似乎是。
    那人说,你是小猪吧?
    小猪说是,可是奇怪这人是怎么知道的?
    这人说,嗯,因为我是上帝!
    上帝?小猪以为自己遇上个神经病。
    “上帝”说,怎么你不信?
    小猪说,即便你真是上帝,但我又不是信你的教的,你找我做什么?
    小猪回忆起老师教过的,如果遇上经神病患者,千万不要打击他,应该顺着他所说的想法,不然激怒了他,后果就很难说了。
    “上帝”表现得很有“上帝风范”似的,说,世界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小猪问“上帝”,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和你没啥交情吧……
    “上帝”说,听闻你的祖母到现在还在使用火柴取火?
    以极为肯定的语气。
    小猪说,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上帝”说,我是上帝!
    到这个时候,小猪才意识到这“上帝”可能并不是真在开玩笑,纵使如此,他也不怕,不就上帝嘛,又不是撒旦。
    “上帝”接下的一番话让小猪更加可以确定他就是上帝,即便不是上帝也是神仙。
    上帝说,你的祖母因为不敢使用现代的打火机,所以时至今日还在使用火柴取火。是吧?
    小猪点点头,不知道上帝后面还有什么要说的。
    上帝继续说,但现在的火柴所附加的成分都太污染环境,——具体是什么成分我想说给你听,你也很难了解,所以不细说了。——非但如此,还会危及你祖母的身体健康,所以不应该长期使用。
    小猪说,可是我奶奶就是怕使用打火机啊。你是上帝,你有没有办法让我的奶奶不再害怕打火机呢?
    上帝有些愕然,这是他事先所没有考虑过的问题,说,这个嘛,我也办不到。不过,我有个解决的办法,我可以推荐你的奶奶使用最新的环保火柴,一盒一块钱。
    一块钱?显然小猪初听这个“价位”是不能接受的,他是替他奶奶不能接受的。
    小猪说,我奶奶怎么可能用这么贵的火柴呢?她平时用一毛钱一盒的火柴都很省的用,更别说是用一盒一块钱的火柴了。
    上帝说,可是难道你不想你奶奶身体健康多活几年吗?
    小猪沉默了,他肯定说服不了倔强的奶奶,说,可是我又没有钱,我爸爸又一直不支持我奶奶用火柴和蜡烛,怕烧着东西,更不用说了……
    上帝令他惊喜地说,我可以先赠与你的奶奶俩盒环保火柴,而且这种火柴一根可以重复使用十次,你让你奶奶试用一下,说不定你奶奶也会喜欢上呢,那你的孝心不就尽到了?!
    有这等好事?小猪当然愿意了。
    于是,上帝拿出一个火柴盒,那便是后来小猪拿到便利店里买火柴的“样本”。
    上帝说,这里面有俩枚硬币,你可以到便利店里去买俩盒像这个牌子的火柴。
    小猪抽出内盒,果真如此。
    上帝又说,你是个诚实的孩子吗?
    小猪说,那是当然。
    上帝很没意思地又说了句,嗯,这俩枚硬币也只能买火柴。
    这句话在后来得到了验实。
    到底上帝推荐的环保火柴有没有这么神奇,小猪心里也是没底,不过,拿回去给奶奶用一下不就知道了嘛。
    走出便利店,小猪看到店外离几步处站着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头,刚才走进店时并没有注意到有这么一个怪老头,之所以说他“怪”,是因为都晚上了还在卖冰糖葫芦,这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事。
    小猪回家后却用这俩盒火柴换得了俩块钱,再去买了冰糖葫芦。
    “奶奶这一次真的好爽快呀!”——小猪异常惊讶奶奶这次竟然会这么爽快。
    小猪把那俩盒一块钱的火柴交到奶奶的手上后,奶奶非常爽快地就答应了小猪试用的建议,还更加爽快地给了小猪一张俩块钱人民币,说钱她自己出,不要占孙儿的便宜,孙儿平时也没多少的零花钱,这点她知道。
    虽然起初小猪有“推”意,但最后还是收下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俩块钱,毕竟是自家的奶奶嘛,可以当成纯粹是奶奶给他的零花钱。
    只是奶奶的这张俩块钱实在是太破旧,现在也比较稀有,在奶奶拿到烛火下仔细过目一下面额时,左上角却被火苗星子煺去了“锐气”,奶奶的老花眼并没有注意到这个情况,小猪注意到了也不敢说,怕伤奶奶的心。
    可怎么办呢?拿着这张破损的钱,小猪在想办法怎么能使它能流通起来。
    有了,小猪想到,现在爸爸妈妈也都还没下班回家,自己可以如之前那便老板所说,不用担心有人会告状地去买零食吃。
    但他还是不太信任便老板,总觉得便老板是故意在试探他,如果真中了他的圈套,那可怎么办?
    手上这张两块钱的钞票这么破旧,又少了一个角,便老板也肯定不要。
    又有了,小猪想到便宜店门口那个买冰糖葫芦的,冰糖葫芦爸爸也没警告过他不准吃,总比垃圾食品好多了。
    再且,一根冰糖葫芦现在卖一块五,如果他不愿意收下这张少了一个角的俩块钱,就不要他余下的五毛钱,看他要不要?小猪就看过他的同学买冰糖葫芦时找到一张很破的零钱,那卖冰糖葫芦的也曾说过,再向他买,破钱他照收不误。
    虽然不是同一个老头,但同样都是卖冰糖葫芦的,应该都差不多吧。
    如此一番想法后,小猪已再次来到了便利店门口,便利店的门在右边,他故意从店门口大路走过,再绕了回来,冰糖葫芦还在那里,似乎是在等他。
    “给我来一串冰糖葫芦!”小猪指着其中一串看得上眼的冰糖葫芦气有点喘的说,另一手把钱递给了老头。
    从便利店里逃出来的光线虽然有点弱,但老头还是照着这张俩块钱的钞票看了半天。
    小猪心虚地说,不用看了,要不,不用找我五毛钱怎么样?
    “你看看我是谁?”那老头说话时抬了头,让小猪惊愕不已的是,那竟然是自己的奶奶?
    见鬼了啊?下午才刚见上帝,现在又见鬼了!
    “奶奶”的脸只像奶奶那么一会儿时间又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这次竟然是上帝!或者应该说是下午所遇到的那个“上帝”。
    小猪说,怎么是你?一脸的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上帝”说:“是我,上帝!”
    上帝拿起手中的那张被烧掉左上角的两块钱钞票,瞬间变成了一片树叶。
    小猪明白了,刚才那哪是他的奶奶啊,根本就是上帝化身来糊弄他的。他也正奇怪呢,奶奶从来没有这么爽快过,今天又是怎么了?老糊涂了还是怎么的?没有以前会精打细算了?
    都不是,是上帝在做怪。
    上帝用很失望的表情对小猪的行为表示失望。
    他说:“看来,我错了,你并不是一个真正诚实的孩子。”
    小猪说:“谁说我不是?”他是!
    上帝说:“我说的,以我的亲眼所见证明我的亲口所言!”
    小猪刹那间有一种被耍的窝火感觉,这,这,这实在是太气人了。
    上帝允许小猪的“生气”,认为这也是身为凡人的小猪应有的权力,他乐意分享小猪的“生气”。
    小猪他想解释,用了好大的工夫去说了好多些在上帝看来很幼稚的话语,尽管如此,小猪所希望表达的重点上帝是领会到了。
    大概的意思便是:这一切都是你设计的圈套,我本来就诚实,如果不是你这么设计我的话,我根本就不是那样的。
    上帝似乎忘记了他眼前只是一个未曾世事的小孩,一切人一切事他都用成年人的价值观来看待。
    像上帝这样的人,听完小猪的解释后,大多还会让人更加恼火但也无以反驳地添上一句,“如果你的够诚实的话(道行高的话),你根本不会中了我的圈套,也不至于会如此狼狈。”
    哦,想起来了,上帝他并不是“人”啊,他是神。说到“神”,让我又想起明朝的万历皇帝,死后人们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这一生,便只好叫他“神”了。用现代的话,更明确的应该是那什么神经常得的病……
    上帝也曾说过,除他之外不可有别的神……
    这句话大概可以成为千千万万像他这样的“人”的内心真实写照吧。
    都是神……

    东周笑秦
    7/26/2008 9:07:36 PM

    陈志炜:印象中最难的题目,还是有人写了。立意、结构都不错。觉得一篇思索世界的小说,最高境界就是,看似没有思索的成分,但是全篇都在思索。题目来自格非的某个朋友,格非根据这个写了《褐色鸟群》。觉得那篇小说确实达到了那种境界。嘿嘿,境界谁都能谈,但我们往往都在门外徘徊,这就是最郁闷的。跟我们痛恨上帝一样郁闷。

    东周笑秦作业

  • ——塔罗牌。

    《潜水钟与蝴蝶》:“普鲁斯特问卷”断章

        游戏伊始。
    塔罗:
    死神。手持白色玫瑰。
    (白色光线里有一种隐秘的存在。)

    “潜水钟”。“蝴蝶”。(两名参赛者)
    死神。倒置的死神。(“潜水钟”“蝴蝶”的隐性存在。游戏中两者互相厮杀,适者生存。)


    人说,《潜水钟与蝴蝶》是一份仓促的普鲁斯特问卷。电影也好,书也罢,皆为断章。
    潜水钟。蝴蝶。塔罗牌的两面。
    两枚“意象”的宿命如是:“潜水钟”狭小而封闭,“蝴蝶”孱弱而短寿。与身俱来。
    生之大忌莫过于此:潜水钟越缚越紧;而蝴蝶,注定飞不过沧海。


    阳光在地板上画满了窗子。午后的静谧像一把巨大的阳伞。
    于阴翳处展开书卷。让—多米尼克·鲍比。《潜水钟与蝴蝶》。
    蓝封。白字。海的啸声,云的絮语。若行走在消逝中。
    小说的文字有一格一格的力量。

    油墨的气息不曾散去。鲍比眨动的左眼晃荡在午后的阳光里。
    他言断章之美,仿佛把最美好的雕塑锤破;他言断章之美,恍若蔓延于掌心的断掌纹,有一种刺骨的疼。
    文字贴近人心,而影像忠于文字。
    这是对生命的最古典的悼念。抑或华丽的缅怀。


    重述“普鲁斯特问卷”断章:
    断章一:轮椅(“潜水钟”,1票。)
    “一场单纯的疾病,让我成了残障,就好象本来斗小牛的斗牛士升格了,要去斗大公牛……‘你以后都要坐轮椅啰。’……轰的一瞬间,我突然领悟这个让人惊慌失措的既定事实,恍如原子弹的蘑菇云一样令人目眩,又仿佛比断头台上的铡刀更锋利。”
    轮椅,你是我的“潜水钟”。我那样惧怕你,却又无法把你甩开。影像中,鲍比第一次坐上轮椅时,浑身战栗。那一刻,镜头终于第一次定格于他的脸。我们恍然惊异于“闭锁综合症”的残酷。这种罕见的绝症就像一面被下了诅咒的镜子。恍而念及《红楼梦》中的“风月宝鉴”,一面照见人,一面找见鬼,而大难临头的贾瑞宁见其人也不见其鬼,便终于竭精而亡。初始不懂,惴惴了那么多年,竟原来“恐惧是人类永恒的战栗”。人说,我们唯一不得不害怕的就是害怕本身。
    鲍比的脸封锁在“潜水钟”里,或者说,鲍比的脸本身就是“潜水钟”,只有左眼能透过漏缝看见人世的光亮。肉体抽离于灵魂,悬空,失重,漂浮,摇曳,那是怎样一种生命的藩篱?
    唯有肉体蜷缩于轮椅之中,行尸走肉的资格都够不上。“人生来受罪”的传说究竟是不是真的?倘若不是,那为何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而我说要“蝴蝶”,却偏偏丢给我他妈的“潜水钟”呢?倘若是真的,那为何有些人的“受罪”雨若倾盆,而有些人却不是呢?

    断章二:祷告(“蝴蝶”>“潜水钟”;“蝴蝶”1票,“潜水钟”0.5票。)
    “……我的女儿西莉丝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为我献上小小的祷告。我们差不多在同一个时间入眠,我靠着这股最贴心的扶持力量,在梦境的国度里靠岸歇息,避开一切凶恶。”
    西莉丝,我可爱的“蝴蝶”,你还好吗?
    电影中的鲍比,似乎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父亲。鲍比的意识是陌生的墙。他知道父亲是孩子的大山,但他做不了。便再也没有机会了。或许忙碌于自己的世界是一种职责,是一种使命。但生命的篱笆河永远会埋伏在你前面,某一天,你被河中的篱笆绊住了,河水淹没你的膝盖,肚脐,胸口,额头……像个潜水钟一样禁锢住你。那一刻你会想到谁?
    西莉丝的声音涌上来了。“爸爸,爸爸。”女儿的祷告唤醒了鲍比心口的疼痛。
    那是回忆中的呼喊。03年的俄罗斯影像,《回归》。伊万和安德烈站在海边,对着没入水中的尸体大喊着。“爸爸,爸爸……”两部影片,如出一辙的痛。
    人说,《回归》祭奠了逝去的苏联,祭奠了塔可夫斯基的光影神话。而《潜水钟与蝴蝶》,在现实与幻想中,追忆似水年华。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学会如何去爱”。被人重述了上千遍的哲言还是否惦记?又是否还惦记着N年前的那部经典,《荒岛余生》。年轻的汉克斯如此沉默地走出绝境,故事宣告终结,而思考远远不曾落幕。
    忙碌中,我们忘却了太多身边的风景,忘却了阳光的气味,忘却了风的誓言,忘却了水的灵动。或许真如某位园丁说的,只有漏掉的水桶才能灌溉沿途的芬芳。
    生活的真谛啊,还有多少值得求索?

    断章三:洗澡(“潜水钟”<“蝴蝶”;“潜水钟”0.5票,“蝴蝶”1票。)
    “每个礼拜一次的洗澡,会让我同时沉浸在痛苦折磨与幸福至乐中。泡在浴缸里的美妙时刻,很快就会有一股乡愁急急划游而来,而以前泡澡曾经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享受。带着一杯茶,或是一杯威士忌,再带一本好书,或是一叠报纸,我泡在浴缸里久久不出来,一边还用脚趾去转动水龙头。会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以我目前的处境,来回忆那段愉快的时光是非常残酷的。”
    影像表现了那种残酷。几双手默默地擦拭鲍比的身体。鲍比赤身浸在水中,皮肤郁结、睾丸皱缩的触感他再也不会有了。曾经的浴缸是鲍比心仪的花园,而今却幻化成大海,给鲍比的左眼散播恐惧的种子。影像闪过深海的画面。鲍比的身体若“潜水钟”一般沉没在浴缸里,一如禁锢于大海的“潜水钟”。
    此时,鲍比的“蝴蝶”是什么?一杯茶,或者威士忌;一本好书,还是一叠报纸。
    臆想中的脚趾起皱了。手指皱得脱皮。水的灼热感逐渐消失,逐渐温润如玉,逐渐凉得让人发抖。
    生命之冬,来得那样猝不及防。倘若知道今天要死了,我会把更多的时间荒废在浴缸里。看来不及看完的书,把还剩一半的威士忌喝完。今天的报纸头条是什么呢?或许有人被刺杀,喔,那可真是不幸;或许一对新人步入殿堂,牧师在祷告时出了一点小差错;或许有一个人要死去,而暗夜里下了一场流星雨……
    关于浴缸里的遐想总是那般美妙,而现实的扩张却显得那样无可挽回。
    昔日流连于声色犬马的生活是不是被下了诅咒呢?浴缸里曾经跳动的水,终会安静下来。一片好的大海也会有风平浪静的时候。

    断章四:字母(“蝴蝶”1票。)
    “我很喜欢字母表里的每一个字母……元音和子音……它们手牵着手,从房间的这头跳到那头,来到床边绕圈圈,又沿着窗户舞动,蜿蜿蜒蜒地在墙上回旋,一直绕到门边,然后再从头来一遭……E S A R I N T U L O M D P C F B V H G J Q Z Y X K W……”
    《潜水钟与蝴蝶》的其中一张剧照里,目光忧伤的桑德琳护士拿着黑底白字的字母表。那就像一串生命的密码,潜伏在空气里。有人说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是一部密码我尚且可以不信,但是我无法怀疑桑德琳手中的那张“号码牌”。我说,那一串字母就是《潜水钟与蝴蝶》的初稿。听似荒谬,却没有反驳的理由。
    “E S A R I N T U L O M D P C F B V H G J Q Z Y X K W……”心细如发的桑德琳是令人钦佩的。法兰西语言之美一如是初。N年前,深爱法兰西的都德给我们上了《最后一课》;而如今,鲍比病床前挚爱生命的桑德琳护士又一次次把我们牵往交叉小径的花园。字母的排列组合,若一张张构思缜密、布局精致的蛛网,交叉相错,枝蔓盘结。鲍比的《潜水钟与蝴蝶》诞生于这样的重复中。那是一项多么艰难的工程。而病危的鲍比把字母们描绘成手拉着手的舞者,在那一刻,热爱“蝴蝶”的狂想又一下子涌上来。光线隐隐绰绰地跳动。
    在电影中,这一段的镜头表述是最遭人诟病的。或许劳碌的人群厌倦了重复,或许26个字母的法语情结不属于自己,便无奈选择了麻木。我跟很多人说,经历过汶川大地震的人会明白的。那种重复究竟意味着什么,终会有人明白的。或者那些看过阿巴斯的人,或者喜欢侯孝贤的长镜头的人,或者童年被关过黑屋子,年轻时坐过监狱的人……那是一种生命的尊严,是默哀,是祭奠,是一种对命运的不漠视,是一种坚持。

    断章五:皇后(“蝴蝶”>“潜水钟”;“蝴蝶”1票,“潜水钟”0.5票。)
    “我置身在那一群喋喋不休的随从侍女之间,如影随形地跟着艾珍妮皇后从一个厅走到另一个厅,咫尺不离她的黄丝带女帽,不离她的塔夫绸小阳伞,以及从她身上飘散出来的宫廷特制古龙水的香气,迤逦而成路径。”
    艾珍妮皇后。你是我的“蝴蝶”。
    拿破仑三世的妻子,白色的大理石胸像,静静地出现在鲍比眼前。海军医院的厅廊里,鲍比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影像中,他痴迷地靠近那个透明的玻璃柜。皇后就在里面,那似有若无的微笑,像冬日的暖阳濡染鲍比的心。曾经叱诧于法国时尚名流之列的孩子,突然在一种复古的氛围中苏醒了。古典的气味弥漫的厅廊里。充溢着华尔兹的冥想。
    美好的东西,你越靠近它,却反而离你越远。鲍比的脸贴近玻璃柜的那一刻,空气陡然狰狞起来。鲍比从玻璃折射的微光中看见了自己的脸。“那张脸好像泡在一个装满乙醇的罐子里。嘴巴变形,鼻子受创,头发散乱,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一只眼睛的眼皮缝合了起来,另一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该隐不甘自己的命运受到诅咒的眼睛。”文字如是。残酷得逼近真实。鲍比内心的妄想一瞬间破裂了。那一刻,玻璃柜是他的“潜水钟”。而他心爱的艾珍妮皇后也被锁在自己的“潜水钟”里。
    透过潜水钟的潜望镜,在他们看见对方之前,他们先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断章六:西那希露台(“蝴蝶”1票。)
    “我可以一次又一次在西那希露台待上一整天。在这里,我成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导演。取城市的一角,我重新拍摄奥森·韦尔斯的电影《邪恶之感》的近景镜头。在沙滩上,我为约翰·福特的《驿马车》再拍一次远镜头。在漫漫大海上,我又为弗立兹·朗的《月光舰队》创造一场吹袭走私犯的狂风暴雨。或者我把自己融入乡村景致里,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一只友善的手轻轻抚摸着我僵硬了的指头。我是疯子皮耶侯,脸上涂得蓝蓝的,头上盘着一长串炸药。想要划一根火柴的欲望,像云一样地飘过我的心头。”
    在西那希露台上,我看到了巨大的“蝴蝶”。那是一整个世界的光景。
    露台上流动的风,穿过我的左耳,漏进眼皮,冒充我的鼻息。天空是宁静的幽蓝色,恍如张开的毫无褶皱的电影幕布。乐声悠扬地响起。一场露天电影就要上演了。
    奥森·威尔斯?或者莉莉·玛莲?喔,约翰·福特的胡子又长了,这个脏兮兮的老小孩!还有弗立兹·朗,那个永远禁锢在恐惧中的孩子啊!
    “在这里,我成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导演。”是啊,鲍比,你本身就是一出绝美的戏。喜剧伊始,悲剧收尾。鲁迅的名言你可曾听过,“悲剧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你的怀想那样明朗,像蝴蝶一般令人着迷,而你的“潜水钟”难看得像生锈的古董。是悲剧吗?还是劫数?有人认为是报应,可是你做错了什么呢?法兰西的浪漫“品格”,使你意乱情迷了吗?跻身于浮华之都,使你失却本性了吗?我不知道,你的文字中没有这些。我也无从刺探。也不想。你的法式幽默消融在冥想的笑脸中,我看了却觉得心痛。人有言,“喜极而泣”,“悲从中来”。我弄不清其中的悲喜是非,只是兀自觉得伤怀。犹记得五月天有首歌叫做《知足》,最后一句歌词唱道:“才发现,笑着哭最痛。”还有徐克的喜剧《大三元》,里面有一句格调忧伤的台词:“开心的时候我会哭,难过的时候我会笑。”

    断章七:腊肠(“蝴蝶”>“潜水钟”;“蝴蝶”1票,“潜水钟”0.5票。)
    “……切一小片干红肠含在舌尖,让它慢慢化掉,而不要嚼碎,不要一次就品尝它完全的滋味。这种美妙的享受是很宝贵的经验,一碰触到就会开启我的记忆之匣,让我想起四十年前的往事。”
    关于进食问题,并不是影片描述的重点。而在书中,鲍比提到了外祖父的腊肠,视为美味,于是,爱屋及乌,连外祖父也由此充满了诗意的浪漫气质,“只觉得他和当时五百块旧法郎钞票上的维克多·雨果很像,都是面容严肃,拉长了脸处在昏暗中。”而对于腊肠在舌尖的细腻味感的描摹则让我不禁怀念起普鲁斯特来。人说,《追忆似水年华》捍卫了法语的尊严。那种精致的绵延若水的语句,是对法兰西景象最好的回忆。普鲁斯特的慢性哮喘,使他学会了一个人孤独。同样是罕见的疾病,“潜水钟”罩住肉体,“蝴蝶”挣扎着钻过藩篱,一种莫名的恍若生命交响曲一般的牵引,恍然间,令人唏嘘叹惋。
    鲍比对于腊肠的细微描述,就像是普鲁斯特浸泡在热茶里的玛德琳饼干。那是镜头语言无法抵达的领域。
    影像与文字的隔阂筑成了太多的遗憾。关于改编的遗憾,影史上较为著名的一次源自《布拉格之恋》(改编自昆德拉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影像自然做不到原汁原味地呈现小说本体气质,但不幸的是,它把小说中最经典的意象也忽视了,比如“放在涂满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比如弗兰茨的“伟大进军”,或者萨宾娜的“误解小词典”,这些都流产于影像的逆流中。相比而言,《潜水钟与蝴蝶》对于影像的改编要成功许多,尽管鲍比远不及昆德拉那样伟大。
    人说,《潜水钟与蝴蝶》更胜在摄影。影像中的摄影流畅自然,独具匠心,用一种主观的视角传递了病者左眼皮下的世界。人称那是对镜头语言一次绝美的拥吻和重塑,亦是捍卫,亦是秉持。我很赞同这样的说法,昔日,老塔(塔可夫斯基)以“雕刻时光”给镜头语言命名,但更多的是在捍卫“塔式长镜头”,而《潜水钟与蝴蝶》则是另一层意义上的对镜头语言的突破。它没有伯格曼《野草莓》中那段意识流梦境那般的巧思,但其镜头的推拉摇移却已穿透闸门进入了另一方至美的境地。

    断章八:守护天使(“蝴蝶”1票。)
    “我终于能比较清楚地发出二十六个字母。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生日礼物了。我听见了二十六个字母被一种来自久远年代的粗嘎声音,抛掷到空荡荡的虚空之中。这个让人极度疲劳的练习,好像是山顶洞人正在发掘语言……桑德琳会替我和我所爱的人讲电话,而我听着他们的交谈,趁机捕捉一些飘舞的人生碎片,就像捕捉蝴蝶一样。”
    二十六个字母是鲍比心中的“蝴蝶”,而桑德琳护士则成了牵引“蝴蝶”飞出窗口的神圣的存在。光线打在床栏上,折射出一缕缕绵密的遥想,女人于至亮处,散发母性的微光。圣母玛利亚,出生时候的那场洗礼,我隐约还记着。我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妈妈说,早熟不是件好事,但它无法遏制地发生了。因为上帝现在告诉我,我就要死了。所以在我身上的一切都比别人来得快。
    人说,每一个女人身上都有所有其他女人的影子。鲍比,你是否从桑德琳身上窥见了母亲的影子呢?你总是看见她在俯身看你,于光线的至亮处,她的嘴唇像魔术棒一般精巧,不停地迸出那二十六个字母,缀连成字,缀连成句,然后大段大段地幻化成章节。那是如此远古的遥响,像圣经的开篇,像创世纪的蓝图。
    蓝封白字的《潜水钟与蝴蝶》究竟写了多久?你的左眼皮眨了多少次呢?不觉得累吗?看看亲爱的桑德琳女士,她的嘴唇越来越干了,怎么也不喝口水呢?
    这真是个“疲劳的练习”,而我,只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人说只有孩子和老人的身上才有小孩的特质,而我,这么早就老了。

    断章九:胡子(“潜水钟”< “蝴蝶”;“潜水钟”0.5票,“蝴蝶”1票。)
    “最后一次去看我爸爸的时候,我帮他刮了胡子……现在是别人每天早上为我刮胡子。当看护工用上个星期用过的老旧刀片尽责地锉磨我的脸颊时,我时常想起爸爸。我希望我能更用心地做个剃须匠。”
    影像温情脉脉地掠过老父亲的公寓。刮胡刀,白色的泡沫,它们渐渐散失在记忆的狭缝里。再也不会有了。独守公寓的老父亲是怎样惦记着他的孩子,而鲍比永远不会知道那种痛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悔。
    “最后一次去看我爸爸的时候,我帮他刮了胡子。”那是电影中唯一令我流泪的一段。直至后来父亲那一通沉默的电话。儿子在一头喑哑地喘息,而另一头的父亲唯有隐忍地哭泣。
    父亲同样被“潜水钟”禁锢住。“我们两个人都患了"闭锁症候群",各以各的方式处在闭锁状态中,我在我的身体中,而他在他的三楼公寓里。”毫无赘言,恍若两束沉默的晴雨娃娃,悬挂在两座城市的窗口,A城下雨的时候,B城也学会了哭泣。
    影片中对父亲的塑造是成功的。光线晦暗的公寓,昏黄的老照片,寡言沉默,持重有度。影像于毫不煽情中却使人慨叹不已。以及那张迷你高尔夫球场的照片。爸爸,妈妈和我,还有那个多风的就要被人遗忘的午后。
    “靠海的贝尔克,一九六三年,四月”
    回忆的“蝴蝶”张开巨大的翅膀,涌向我。阳光涌向我。

    断章十:梦境(“蝴蝶”1票。)
    “在我的梦里,雪花大片大片地飘下来……舞台上一片漆黑,只有一束光打在舞台中央的床铺上。景是夜景,所有的人都睡了。幕布升起以后,虚弱迟缓的L先生,突然推开被子,跳下床,在舞台上如虚似幻的光线中,绕着圈圈走。然后,黑暗又罩下来,观众听到L先生最后一句内心独白:‘他妈的,是一场梦。’”
    人之梦境是最贴近真实欲望的“蝴蝶”。而梦境不过是庄子洗了把脸。传说庄子在毛巾覆住脸孔的一刹那,做了一个梦。梦见的就是“蝴蝶”。庄子的梦是短促亦恒久的谜,而鲍比的梦却“仿佛是从长篇连载小说里抽绎出来的”。
    鲍比一次次出现在阳光充沛的海滩。蓝天,碧海,暖风。没有“潜水钟”的侵扰,物象的温度便再也不会那般灼人。妻子飘逸的发丝在光线里舞蹈,孩子们在沙滩上欢笑。多么可爱的一天,我甚至可以从轮椅上跳起来,来一支探戈,或者华尔兹,什么都行。
    天空是湛蓝色,光线很耀眼,而生命本身就是一支绝美的舞蹈。这一桥段的影像空旷辽远,明朗如云,生命的脉搏轻轻抚弄琴弦,人处其中,像处于一座静谧的岛屿。四周围的一切,就是世间的所有。
    Tom Waits的音乐响起。All The World Is Green。每一天都是崭新的。
    蝴蝶的影子。Light My Way。
    梦至最美好处,蝴蝶覆盖了眼膜。生命的唐突和“潜水钟”像冰雪一样消融。
    人们习惯拿《潜水钟与蝴蝶》和另一部描述死亡的电影相比。《深海长眠》。讲述了病床上的老人Ramon Sanepedro争取“安乐死”的故事。其中有一段曼妙的梦境。老人幻想自己从床塌上跳起来,推开床铺,助跑着跃出窗口,飞过草地、原野、森林,在阳光明媚的大海边悄悄落下,与爱人拥吻……歌剧《图兰朵》中王子卡拉夫的咏叹调如约响起。《今夜无人入睡》。“越是深情款款的暗夜,越是无言,像婉约旋律般舒展,像熏醉烟雾一般的聚散……”一切源于梦境,亦只有梦境能够抵达。
    整整一章的关于梦境的描述,有人说是虚空,有人说是真实。究其根本,梦并无虚实,而是一束束颜色的影子。在鲍比的梦里,“雪花大片大片地飘下来”,他的梦是白色的。就像塔罗死神手中的白玫瑰,纯白如玉。而死神,缄默如初。
    可怜的鲍比从死神的缄默中看见了什么?白色,裹尸布的颜色,太阳光的亮度。祖父说过,在卡巴拉的生命之树体系中,白色是至高无上的球体。一切万物自此创造。
    藏匿于白色光线之中的彩虹,会是怎样一座迷人的花园?而象征“净化与再生”的古刹之响,何时才会撞响第一声?或许是下一秒,或许是……

    PS:《潜水钟与蝴蝶》题记批注:
    “我的肉体沉重如潜水钟,但内心渴望像蝴蝶般自由飞翔,本来想死的我,只能靠想象与回忆活下去”                                            ——让-多米尼克·鲍比


    塔罗:
    倒置的死神。手持白色玫瑰。白色光线里藏匿的彩虹开始泛红。
    泛红。橙。黄。绿。青。靛。紫。……

    塔罗牌的游戏结果:
    “潜水钟”3.5票。“蝴蝶”9票。
    “倒置的死神”杀死“死神”。
    “蝴蝶”获胜。“潜水钟”落败。
    (注:强烈鄙视“潜水钟”。)


    PS:“普鲁斯特问卷”原稿:
    让-多米尼克·鲍比先生,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1、鲍比先生,你最希望拥有那种才华?
    2、鲍比先生,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3、鲍比先生,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
    4、鲍比先生,你认为最浅的痛苦是什么?
    5、鲍比先生,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6、鲍比先生,你最喜欢自己身上的什么品质?
    7、鲍比先生,你的幸运数字是什么?
    8、鲍比先生,你最伤痛的事是什么?
    9、鲍比先生,你喜欢在哪儿生活?
    10、鲍比先生,你最喜欢的电影是那部?
    11、鲍比先生,你最喜欢的书?

    陈志炜:作为认识了三年的朋友,看到这篇七八千字的东西,觉得你还是应该遭到鄙视。一种风格玩久了就是惯性了,有时候自己都觉得累。比如我写完《天空》以后绝对三年内不写这样的了。现在谁和我说青春美好我已经累了,况且我还没写完。不过如若回忆“箫城”,或者“xiaocheng”,或许每一场雪都是一场沉沦。“报上说得好,整个爱尔兰都在下雪”。

    孙东杰试笔

  • ——夏天午夜独自去城市便利店。

    TiAmo

    寻找·想念
    虽然是简单的形容,虽然是重复的动作,因为有你,让一切都变成不平凡,好象风和你握手心,就这样牵住放不开。有你陪伴,呼吸着有你的空气,就是幸福……耳边熟悉的音乐响起,而身边始终看不见你那灿烂的笑容,弯弯的嘴角。
    丫头,你在哪里?我呢喃着走进街角便利店。临近午夜,便利店里的人屈指可数。我逛了几圈,没有买东西的意思。眼前不断浮现以前每天晚上到这里买东西的情景:
    “我要买这个!我要买这个!”,“好!我给你买。”我笑着回答,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地说。“我还要买这个!”,“还要这个!”,“这个!”……“你给我买嘛!给我买拉!”你扯着我的衣角,有点撒娇,有像是耍赖。“不行!”,“给我买拉!”“好好好。”每次都是这样,不管我怎样坚持,你总能轻易的将我所有的原则推翻。
    每个月,我们都会把零用钱花到只剩最后一块钱,每个月,我们都会来这里买五毛一根的棒棒糖。然后手牵手回家,Goodbye Kiss时,总能尝到浓郁的草莓味。你说,那就是幸福,简简单单的幸福。
    摸摸口袋,只有一个硬币,看见柜台上的糖罐,脚就不由自主的走上前。“两支棒棒糖,草莓味的。”糖在口中融化,甜甜的草莓味充满了整个口腔,唤醒了沉睡的记忆,加深了我对你的想念。

    逃避·想念
    Ti amo Te Quiero,每一天都要爱上你,想着你,沉入梦境,一张眼,一清醒,第一个想到又是你,sa la he And I Love You,我每天都要爱上你,少一天,总会遗憾,陪着你的光阴,怎样都不算蹉跎……我最喜欢这首TiAmo。我记得你一直问我TiAmo是什么意思,那时我一直不肯告诉你。可是,就当我决定告诉你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资格说了。其实它的意思很简单,你对我,不止说过百遍,我却连一遍都里吝啬说,现在我想说我爱你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对不起,看见你从店里走出,我才慢慢走进去。这是离开你后,第一次回到这里。我害怕被别人认出,直到确定我已经“改头换面”的今天才有勇气回来,回来看看我们一起笑过,玩过,疯过的地方。
    “欢迎光临!”听到店员对自己的打招呼。我笑了,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没有没有被店员认出,可心底却有一股苦涩慢慢升起,慢慢地使快乐细胞癌变,慢慢地开始伤心。
    你最喜欢吃巧克力,每次都要买DOVE的,而且是DOVE的白巧克力。你说巧克力甜甜的,特别是我一起吃,那是甜蜜的感觉。
    你最喜欢叫我丫头,尽管我的成年礼已经过去五年。每天清晨醒来,就能听到你叫我丫头的声音。我记得你曾说过‘丫头’这个词是我的专署,也记得你说过叫我丫头的时候,是你最幸福的时候。
    你最喜欢我黑黑的长头发,所以每天,我都会精心呵护它。可是现在,乌黑的长发已经不见了,头上光秃秃的。我戴上帽子,遮掩着发青的头皮。
    你一定在记恨我的不告而别,记恨我明知要离开还要给你留下那么多回忆……眼泪不禁流了下来。我不想离开你,真的不想。可是,如果我不离开,就会成为你拖累的包袱,你还有未来,我没有!
    TiAmo,就是意大利语的我爱你。
    鼻孔中有温热的液体流出,我笑了笑,没有擦掉它,任凭它滑过我的皮肤。最终,我倒在血泊之中。

    陈志炜:觉得这篇可以与上篇陈若艺同学的对比起来看,虽然短,情节简单,但很多感觉把握得很到位。特别是第二部分,有慢慢枯萎下去,向内部凹陷的感觉。

    离花白作业

  • ——夏天午夜独自去城市便利店。

    最后一枚硬币的时间

    夜已深,广袤的天穹星影寥落,月在云间朦胧,淡淡的光自街道两旁高大的落叶乔木的宽叶罅隙间洒下,似有若无。阒静的街道上,车影人影寥寥。
    苏郁仍然如以往一样,步行到靠近街区的那家24小时便利店。他双手插着兜,右手的口袋里是每天都会有的硬币。还剩下最后十枚了,712枚,到如今终于要用完了,苏郁心想。

    “哟,来了。”便利店值晚班的收银员熟络的和苏郁打着招呼。
    苏郁点点头,径自走向收银台旁的投币电话。“看你这三五月每天都这时候来电话,”收银员笑着向苏郁这边靠过来,手搭在电话机上。“那人是谁呀,很熟的吧?”苏郁仍是不言语,右手从兜里拿出最后的十枚硬币,散放在收银台上,取了其中一枚投入电话机上投币口。
    按着那串号码之前,苏郁抬头看着仍在友好的笑着的收银员,说,“以后可能不会来了。”说着,自嘲地笑了一下,接着道,“硬币不够了,嘿嘿。”收银员不解的看着苏郁,说,“我这里有呀,你可以和我换的。”苏郁不理地飞快按下号码。

    狄麦

    我叫狄麦,是这家24小时便利店的收银员,和一个叫穆柒的女孩分别在这里打工,她是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而我正好相反。几个月来我们之间几乎没有过言语交际。我从另一座城市而来,那里有潺潺溪水,屋舍古朴,天空高远,还有一座简陋的佛寺,每日都有阿爷阿奶们披挂着曦辉虔诚的上香。我自小就与阿奶相伴,爸爸和妈妈只有每年的春节才回来,停留一夜第二天便匆匆踏上归途。阿奶在我七月最后一场考试时,安详地逝去。我便心无旁骛地在志愿上填上爸爸妈妈所在的城市。
    初到这里,我唯一熟识的是这个从初春起便每晚深夜时,都会带着十多枚硬币踽踽而来的男子。他面容静默,亦极少言语,很多时候都是我在说,他只偶尔点头,简练的答复几句。我知道他叫苏郁,亦仅知这些。我记得他第一次来着这里时,对着电话说了好多。“我不信,我真的是不信”这句话重复好多遍,后来就只在呢喃着这句,并且声泪俱下。
    此时,他投进收银台上最后的一枚硬币。我问他,需要我给你换些吗?他摇摇头。
    我看着他握着电话筒长久的沉默,这让我想起他第一次对我说话的那夜。也是这样的沉默。店里的风扇“嗡嗡”转动,白炽灯灼眼的亮着。他低着头,手里还是紧握着话筒,对我说,又好像是自语。“你知道的,是不是?”
    我说,“是在问我吗?”
    他抬起头,看着我说,“你希望一切重来吗?”
    “不希望。因为,即使重来我们也改变不了什么,该发生的还会发生。”我顿了顿说,“记得亚里士多德说过‘即使上帝也改变不了过去’,所以,我们只能泰然面对过往,面对当下,面对即将发生的事情。”
    他面容上浮现淡淡的笑容,许久的沉默,直到天际微泛白肚,说,“夏季了,白昼变的长了,这么快天就亮了。”
    我看着门外渐趋湛蓝的天穹,想起以前,阿奶总是和那些虔诚的老人一样迎着曦辉到佛寺里上香。记得,我临近高考时,阿奶对我说,我今早在文殊菩萨哪儿给你请了愿,还替你求了张文昌符。我接过那个黄色的上面是红色字符的三角形的文昌符,小心翼翼地挂到脖子上。阿奶说,一定要考到你爸爸妈妈哪去,阿奶年岁大了,陪不了你,怕成为你的累赘。
    胸前那个文昌符从那天起便一直陪着我,还有阿奶时常对我说的话,麦儿,佛说,磨难即财富。
    他说,“我该回去了。”临出门前,他转过身淡淡地笑着说,“我叫苏郁。”
    我亦笑着回道,“我叫狄麦。”

    穆柒

    从去年的秋天,我认识一个叫狄麦的男孩,他很安静,很纯善。我是从小莫离开后开始注意这个和我一起打工的男孩。他很多时候让我想到小莫。他们俩都是安静纯善的男孩。不知道狄麦是不是也和小莫一样喜欢leona lewis的歌。

    那天,我过来和狄麦交接班时,看到在他白色衬衫里影影绰绰的符,想来他是信佛的吧。小莫也有一个那样形状的符,是我妈妈多年前上普寿寺求的,那次是为爸爸的病,去的。妈妈一共求了四张符。她说,是保平安的,你们三个总是不安分,戴着它,化化劫。
       
    那天清早,我如往常一样去和狄麦交接班,他说,“以后跟你换班的就不是我了。”我讶异看着他,他笑着说,“我攒够这个暑假去普陀山的钱了。”
    “普陀山,那是什么地方?”
    “你知道《西游记》里观世音所在的紫竹林吧?”我点点头,他接着说,“就是那里。紫竹林是它其中一部分,它是佛教圣地。”
    “你信佛?”
    “不。我不怎么信仰这些的。是我奶奶笃信佛祖,想替她去看看。”说着,他从脖子上把那符解下来递给我看,“这是我那年高考时,奶奶替我求的。我们家乡很多老人都笃信佛祖。每天天初曙时,就会有一些老人虔诚的上山近寺烧香。我奶奶十年如一日。”
       
    我听着狄麦说他家乡种种,很是神往。我说,“以后有机会,可以带我去你的家乡看看吗?”
    他舒朗的笑着说,“好的。”

    我看着这个和小莫有这一样表情的男孩在柔和的晨光里向我挥手道别,恍惚间,我以为是小莫。他很久以前也是这样,每天早上等在我家楼下,和我还有另一个玩伴上学。
    “小莫。”我失声说道
    狄麦说,“你在叫谁?”
    我讪讪地说,“一个已经离开的玩伴。他和你很像。”
    狄麦说,“也有一个人,说过这个名字的。他和你一样说我和那个叫小莫男孩很像。”
    我有些惊讶,随即问道,“是么,他怎么会认识小莫呢?”
    狄麦说,“他这人很怪的。每天深夜过来打电话,时不时就握这电话泫然。”他顿了顿说,“他刚刚才走。说硬币用完了,以后不会再来了。你没看见吗?”
    我笑着摇头,说,“没看见,可能我和他方向不同。”

    第一个客人进来时,狄麦对我说,“再见”后,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想起,那年的夏日深夜,小莫最后一次对我唱leona  lewis的歌:
          You  always  choose  to  stay
          I should be thankful for every day
          Heaven knows what the future holds
          Or at least where the story goes
          I never believed until now
          I know I’ll see you again ,I’m sure
          No, it’s not selfish to ask for more
          One more night ,one more day
          One more smile on your face
          But they can’t  take yesterday

    狄麦告诉我,也说他像小莫的人,叫苏郁。

    苏郁

    一年前。我和小莫还有小柒去普寿寺看望因为小柒爸爸离世而清修的小柒的妈妈。
    去之前我们并不知道那条路车匪路霸时常出没。一开始的平坦,让我们满心欢喜,都巴望能快些到达。自从小柒的爸爸离世后,我们都好久没见过小柒的妈妈了。她妈妈从小对我和小莫就很好,视如己出。我和小莫都将阿姨看做亲人。
      
    我和小莫都很喜欢小柒,但我知道,小柒始终喜欢的是小莫。我有时会幻想着如果小莫不在了,那么小柒一定会喜欢我的。但是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谶。
       
    我从小莫离开后,便每晚深夜都去便利店打电话,我知道那个号码永远不会有人接听。每一次在我耳边响起的都是冷冰冰的女声。我径自地自语着,我想小莫会听到的。我始终不相信那夜挡在我面前的是小莫。如果不是我的跋扈,逞强,那批车匪也不会真的伤人性命。他们要的不过是钱而已,我们乖乖给了,便相安无事了。只是当时的我一心想在小柒的面前当英雄,想让她知道,我比小莫要勇敢,更值得她喜欢。
    可是,事与愿违,我的无知,我的莽撞,使得一个年少的生命就这样萎谢在我和小柒的面前。
    小柒从那以后,便在我面前消失,我没有找过她,我知道她一定不想见到我。
    我是一个凶手,杀了自己最好的伙伴。
       
    我在那家便利店里遇见一个和小莫神似的男孩——狄麦。
    每一晚是他在,他和我说好多话。像是以前的我和小莫,不过,那时,是我在说,小莫总是微笑着倾听。他很多时候,给人感觉很成熟,很稳健。不像我总是莽莽撞撞,总是喜欢和小柒抬杠,总是逗弄她。她有时会很生气地说,小郁,你怎么不能像小莫那样安静些!我调皮地说,谁要学他当老先生。小柒就说,老先生就是比毛小子好!
    我知道小莫什么都是让着我和小柒,而我总是喜欢和小柒争,知道看着她气鼓鼓的样子才罢休。而,很多时候都是小莫把自己那份也给小柒时,小柒就不会和我争夺。那样的时候,自己会有一种被孤立的感觉。仿佛,我是站在门外看他们的故事,却希冀着可以挤进去和他们一起玩,最终弄到头破血流,也是一个门外人。

    狄麦有一次哼唱leona lewis的《yesterday》,那是小莫最喜爱的歌。我看着狄麦说,“你也会这首歌?”
    狄麦笑着说,“我只是那天在和我一起倒班的那个女孩那里听到的,感觉很好听,就学了来。”
    我说,“有一个人也喜欢这首歌。”说完,我就陷入以前的回忆。
    狄麦对我说,“你每次都这么晚过来打电话,是越洋的吧?”
    我说,“为什么?”
    他说,“因为时差呀,不然你这么晚来打电话,那边不是被惊醒了。”
    我说,“真希望他能被惊醒。这样他就可以好好的骂骂我了。”
      
    我最后一次来狄麦这里时,小莫留下来的那些硬币只剩最后10枚了,狄麦问我要不要在换些硬币时,我想起以前的小莫经常和我换硬币,他说,每一次打电话,都喜欢听钱币滚落里面的声音。然后,在一分钟快要结束时,立即投进下一枚。如果完了,电话别会掉线。
    我每一次给小莫电话时,都会计算时间,学着小莫般,在最后一秒钟投下下一枚。
    那夜也是在最后一刻时,小莫挡在我身前。时间刚刚好,不早不晚,恰如其分。

    其实后来我来这里打电话,是因为狄麦对我说和她倒班的那个女孩叫,穆柒。
    每天天际泛白时,我就离开,在穆柒会出现的路上的拐角里等着她,然后在看着她渐渐走远的背影。
        
         I just can’t believe you’re gone
         Still waiting for morning to come
         When I see if the sun will rise
         In the way that you’re by my side
         Where we had so much in store
         Tell me what is it all reaching for
         When we’re through building memories
         I’ll hold yesterday in my heart
         In my heart 
         ……………
    陈志炜:作为一部分角色叙述的小说,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角色各自的意义;从这部小说来看,各角色似乎主要为了叙事而存在,而非抒情。个人认为这样一篇四千字左右的小说,而非一千字小小说,作者似乎太急了,急着把自己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出来。话题是夏天午夜独自去城市便利店,应该是那种安静的场景,静中或许有一种窒息的感受;作者的小说也似乎打算从这个角度切入,讲一个安静的,悲伤的故事。但很不幸,过多的叙事符号不断翻涌出来,将情感的空间占据殆尽。太快了。能不能停一下。缓一缓。分角色叙述在这里反而成了一种硬伤,让整个小说的结构涣散开去。其实若是急于讲一个故事,不如从单人称的开始吧;单人称的小说不一定全文一成不变全用“我”或“他”,可以有所溢出。或者,仍是分角色叙述,但文字,都沉下去,再安静一点。四千字已经不算短了,小说中的所有因素都应该调动起来,不应让一味的叙事让人感到阅读上的窒息。供参考。

    陈若艺作业

  • ——塔罗牌。

    见word版链接。

    陈志炜试笔

  • 小说:边金阳《时光魔琴》(点击此处下载

    故事:一个人去买火柴,可是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柴盒;售货员很奇怪问,你不是已经有火柴了吗?那人打开火柴盒,里面是几个用来买火柴的硬币。

    物件:塔罗牌。

    场景:夏天午夜独自去城市便利店。

    注意:本次练笔共有四个题目,请自选一个。另外,由于最近较忙,昨天忘记更新题目;也由于此次题目难度较大,自由度也大,所以此次练笔至7.26晚结束。下一次练笔话题将于2008.7.27早公布。

    【第三周】

  • 对白随想
                                ——单车环岛日志影评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各自旅行,即使有人相伴,也会各分东西
    这句话是第三天时,那个立陶宛女子Ruta说出的。细想来,的确有些味道。
    人生就像一场漫长而遥远的旅行,每个人都在背着生活,背着理想孤身前行。在这场旅行中,人们来来往往,从不熟悉的到熟悉的,从亲近的到疏远的,都在这条线路上留下了他们的印记,给年华划下了一段线条。即使这段印记有多么长,即使过程有多么刻骨铭心,即使经过之人对自己有多重要,但离开是确定事件,只是有关于时间的长短。他们就像沿途的风景一样,远离之后就很难找回原来的模样,毕竟没有人属于自己,他们也在自己的旅程中踽踽独行。
    好累,睡在房子里,好安全好温暖
    在明相一人的旅行中,满是颠簸,疲惫在所难免。几天的旅行,几日的风餐露宿,平日里司空见惯的房子在此时看来却倍加珍贵。虽然睡的地方只是沙发,但在屋檐底下的感觉就是幸福。
    其实在很多人的梦中,房子就是一种归宿,那是属于家的味道,安全,温暖。很长时间了,在钢筋水泥筑成的都市中寻不到一种归属感,林立的高楼没有旧时房屋的感觉,面对着冰冷的城市,面对着匆匆的上班族冰冷的脸,仿佛自己也在逐渐变得冰冷。而此时,盼望着可以有一个房子,盼望着房子里有人在等待,那便是最大的愿望了。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
    简单的语言,深刻的哲理。
    在明相用这句话叙述出环岛旅行的原因时,我顿时有种释然之感。
    在平日的生活中,我们总是有许多想做的事情,但很多却在还没实施之前便夭折了。除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在阻塞之外,更多的是因为我们自身的等待。我们总是一缓再缓,一拖再拖,但这些想法却在时间的推移中渐渐淡忘。即使某一天记起了,更多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样便留下了很多遗憾。
    那么这样的人生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吗,失去了追求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既然如此,何不放手去做,执着一些,坚定一些,为了自己的愿望付出。我相信,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弹吉他,就像是一个箱子里面敲敲打打,像是一个还没有组合好的音符,任我弹弹音乐,我自己就不会寂寞
    对于耳障的人们来说,音乐无疑是一个奢侈的愿望。但对于明相来说,他的吉他,他的音乐就是他排解寂寞的方式。
    生活在一个近似于无声的世界中,寂寞侵袭的十分快,转眼之间,寂寞就笼罩了生活的各个角落。而此时,拨弄起吉他的弦,听着它发出的微弱声音,那就像是在黑暗中点起的烛火,带来生活的希望。用自己的方式去弹奏吉他,不去考虑会弹与否,不去考虑好听与否,这样子就好了,这才是他自己的音乐。他用他的音乐驱散寒冷,为自己构建温暖的生活,远离寂寞。
    心中有希望,总比没有好
    退休女工们为了拖欠的工资,在老板回来时,总会搭车去向老板抗议,她们的坚持感动了租车的司机,司机说下了这句话。
    是啊,心中有希望就是好的。我觉得希望总是光明的,既然是希望,那么我们就会有动力,并可以去相信有朝一日希望终会实现。心中时常装有它,那就不会丧失为完成希望而积攒的热情。不去讨论这个希望现实与否,但因此而衍生出来的动力与为之付出的努力却是弥足珍贵的。这使生活充实了许多,这也是足以保留一生的珍贵财富。
    一直以来,我们都相信人定胜天,为了和老天多要求一些,往往付出的代价更大
    骑车环岛的中年男人在面对逐渐消失的木麻黄与逐渐萎缩的台湾土地面积发出了以上的感慨。
    人类总是贪婪的并且还经常夸大自己人力的伟大,从而肆无忌惮地去多要求一些,但却始终没有发现我们失去的更多。正如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为了去繁衍更多的人类而去造更多的房屋,在仅有的土地上逐渐扩大人类的活动范围,这样我们砍了树,破坏了森林,在负担很重的土地上施用更多的化肥来谋求产量的大增,并且越来越不注意资源的损耗与大量污染的排放。这一辈的人生活好了,那下一代呢?我们繁衍的目的就是为了人类生命生生不息,而照这种情况生活下去,人类毁灭的速度远要快于繁衍的速度。
    这样看来,我们应该开始好好的思考我们的所作所为,重视并着力去改变一切。
    太平洋的风
    最早的一件衣裳 最早的一片呼唤
    最早的一个故乡 最早的一件往事
    是太平洋的风徐徐吹来 吹过所有的全部
    裸裎赤子 呱呱落地的披风
    丝丝若息 油油然的生机
    吹过了多少人的脸颊 才吹上了我的
    太平洋的风一直在吹
    最早世界的感觉
    最早感觉的世界
    舞影婆娑 在辽阔无际的海洋
    攀落滑动 在千古的峰台和平野
    吹上山吹落山 吹进了美丽的山谷
    太平洋的风一直在吹
    最早母亲的感觉
    最早的一份觉醒
    吹动无数的孤儿船帆 领进了宁静的港湾
    穿梭著美丽的海峡上 吹上延绵无穷的海岸
    吹著你 吹著我 吹生命草原的歌啊
    漂夹著南岛的气息 那是自然 尊贵 而丰盛
    太平洋的风一直在吹
    最早和平的感觉
    最早感觉的和平
    吹散迷漫的帝国霸气 吹生出壮丽的椰子国度
    吹落斑斑的帝国旗帜 吹生出我们的槟榔树叶
    飘夹著芬芳的玉兰花香 吹进了我们的村庄
    吹开我最爱的窗
    看到了太平洋的风的歌词有一种继续旅行的感觉,带着太平洋的风从幼儿走向成年,跟着太平洋的风从海角走到天边。太平洋的风满蕴了旅人对家乡的怀念和对远方的向往。
    环绕过的地方,始终有风在陪伴,终点也是新的起点。
    带着梦想,我和我的自行车,卷起太平洋的风,出发!

    律宇丹作业

  • 一个人的旅行

    傍晚,黄昏。一条环岛公路上,少年和他的踏车驶过公路,追寻着风的路程。影片就此开始,很朴素的开头,慢慢得聆听着少年七天环岛的故事。

    少年的旅行没有一个家,影片从一开始就把少年睡觉的地方安排在海滩边,的确让观众在欣赏海滩的同时感受到了少年的坚持不懈,海滩很美,少年也很可爱。当少年在归还手机后,少年终于可以在一个可以称之为房子的地方睡觉了。少年说:好象睡在房子里,好安全,好温暖。不知道少年对家的含义是什么,好似只要是一个遮风有床能让他安心的地方就能让他满足,少年实在是简单的可爱。
    手机
    影片中当另外一个活泼的男孩邀请少年共同同行一段路中,中途的突然下雨,而男孩母亲的催促男孩回家,男孩扔下手机,匆忙而去。于是少年就为了一个归还手机,冒着天黑路险,随时不知的天气危险,寻找少年归还手机。在这里,我不知道说少年是天真还是傻的可爱,总之他是一个守信的孩子。他不顾一切的寻找男孩就为了一部手机,就为了他答应过男孩今晚送他手机的回家的一句话,单纯可爱,信守承诺。
    岳纳珊
    影片中讲了一个故事,岳纳珊是一只海鸥,当它的同伴在为了争夺一条小鱼或几片面包削,一起尖声呼叫,互不相让的时候。岳纳珊看了很不高兴,它认为此前的关键是练习好飞行。于是它追求自己的理想独自一人离开,忍受孤独,只为了飞的更高,飞的更远。影片中的少年也是为了自己环岛的理想也独自一人离开了自己所生活的小世界。影片中的少年对那位教师说:“有些事现在不做,以后你都不会做。”很喜欢这句话,有些事你现在不会做,错过了这个时间是一辈子都不会做的。
    一个人的旅行
    在影片中,旅行的始终只是少年一个人,不知道一个人的旅行是怎么样的,总之总会有孤单的感觉。少年在旅途中所见的所听到的所感受的都是精彩的。

    我和我的车,卷起太平洋的风。在一首《太平洋的风》中结束。

    小毛驴作业

  • 卷起太平洋的风
                                          ——《练习曲》影评

    自从有声电影替代无声电影之后,影像的背景音乐所呈现出的显著地位日益明朗起来。它能够衬托环境,渲染气氛,给影视效果做辅助,最终使得影片升华。好的电影音乐总能在恰当的时机出现,给予人以无与伦比的视听效果。陈怀恩07年的电影《练习曲》,可以说的东西太多,我且浅谈一下电影的原声。
    [吉他]
    可以说,吉他是贯穿着整部影片的。同一个吉他旋律在电影中分别出现了三遍,但凡主角在骑车的画面总少不了吉他作为背景音乐。
    电影开始后的一分钟,清新自然的吉他曲出现。公路,背着吉他的单车少年,背景是海天一线,路上善良热情的台湾人民纷纷为他加油鼓劲。少年说:“我和我的车,卷起太平洋的风。”背着大吉他的耳障少年只弹四和弦,他说他用看的方式去弹,只是弹给自己听。
    要小路,很干净,在没有电线杆的地方拍一个关于风的故事。由手风琴和手鼓,当然少不了吉他,组成的背景音乐在我听来有一些新疆的曲风。别致的音乐配上一个神奇的故事:一个想要在东部海岸开咖啡店、头发像风一样的大美女,一个想要让它的鸽子借着太平洋的风再次飞起来的魔术师,一个骑着独轮车想要寻找另一个轮子的小丑,他们相遇了。
    伴随口琴夹杂着吉他的清新旋律,明相遇到一个不幸错过列车的语言不通的漂亮女孩。她告诉你,她的国家没有山。她是一个立陶宛女孩,在世界各地工作,其实更像是旅行。她说你画的路线图像颗心,像个爱。而后在轻扬短暂的吉他声里,她与你送别,做出“我爱你”的手势,却告诉你人始终孤独。
    依旧是口琴与吉他。小姑娘透着青黄色的汽水看他讲故事的爸爸,调皮的弟弟和拿小女朋友来和爸爸开玩笑的妈妈。爸爸说起他小时候的故事。说实话我很羡慕明相,我也想哪一天独自去旅行。会听到许多故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就像翻开一本无比精彩的故事书,难能可贵的是你不知道下一个给你讲故事的是谁,而那又是怎样的故事。这也恰恰是旅行的乐趣。
    [童声]
    起伏的绿油油的麦田,把音响开的很大声边听音乐边写作业的小男孩,带着助听器、喜爱节奏和音乐的明相。他有逗人喜爱的酒窝,说想弹吉他给老师听的时候脸上挂着羞涩的笑容,就像个小学生。另外,我从未听有人能将“老师”这个词叫得如他般好听。那位小学教师告诉明相这里的海潮声很特别,她给他看她们班同学的录像,她在给毕业班学生做一份很特别的礼物,背景音乐是她特别准备的,叫做《台湾海峡的风》。原声里的小女孩唱的叽咕叽咕,很好听。
    为什么童声经久不衰?为什么提起童谣时总会有人满脸红光?无非是那些纯洁无暇的声音总能与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产生共鸣,回忆起生命的最初无欲无念的状态。
    [摇滚]
    轻摇滚,玩滑板的狗,无处不在的大海,并行的海鸥,进港的轮船,其实无处不在的还是太平洋的风
    还有两个青年,一个带着防毒面具在堤坝上涂鸦,另一个则告诉明相:“断了一根弦的吉他又怎样,弹就好啦。”那场景特青春,两个涂鸦少年,还有一个坐在废旧论穿上自弹自唱,高潮的部分唱黑嗓:“I’m so scare(我好害怕)。”身后是一幅色彩鲜艳的大头卡通涂鸦,而远处的道路上警车袭来。他哭了,你只看到他们仓皇地逃窜而没看到他留下苦涩的泪。
    第二段摇滚出现在与骑手分别之后。这个骑手显然比明相专业得多,他有健壮的小腿和帅气的喝水姿势。可他却有一个悲伤的故事。他说他许久不同别人一起骑车了,感觉还不错。他曾有一个朋友,送他脚踏车,和他一起骑车到法国看环法自行车赛。可他看着夕阳,告诉明相那位好友因救落水学生而遇难。说完这段话后,两人分别又踏上各自的旅程。背景音乐是《eyes contact》,眼神的交接。两段摇滚的交汇,骑手在巨大涂鸦前驻足停留静静观望。
    将摇滚献给所有不向现实屈服留存有血肉和梦想的人们。
    [太平洋的风]
    影片的开始并不是明相旅程的启程,短暂的低潮后明相回到高雄,回忆起这几天的行程,我们又从环岛游的第一天开始讲起。像是一种轮回。(这是一种惯用手法,我却叫不上名字)结尾部分又回到了高潮。音乐家胡德夫在海边自弹自唱其熟悉的歌谣,《太平洋的风》。人与海的,万象之歌。你才知道太平洋的风才是要向你传达的东西。
    怎样去描绘风呢?一个少年,一个故事,还有一首歌。足矣。
    正如影片导演陈怀恩所言:“我喜欢在音乐的世界,触碰到意想不到的表情和心情,不具象地保有自由与想象。”他把他喜爱的音乐形式都放到了影片里,尽管它并不是一部音乐片。吉他,童声,摇滚与地方民谣,无一不是世间美好至极的东西。而正因为连原声都如此美妙,有人反问是否影片中塑造的世界过于美好。看完此片,心想,或许偶尔被这美好的假象蒙蔽下太累的双眼,倒也不差。
    这部片子讲的是一个耳障少年骑脚踏车环岛游的故事,少年第一天的日记写道:“我和我的自行车,卷起太平洋的风。”自此,太平洋的风刮得一发不可收拾。故事里他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到最后才通过胡德夫的歌声明着告诉你,导演与制作人员是怎样的爱着太平洋的风,一如怎样的爱着他们美丽的故土。


    麦安琪
    2008-7-10

    麦安琪试笔

  • ……
    “希望《我和你》能成为一个清晰有效的观测点,看看‘我们’到底是如何爱和看待爱的。”

    ——韩东《我和你》后记


    小说不可避免的都会涉及到“爱”这个恒久的主题。有关这个“爱”在这部小说里,是以最平常的最琐事的姿态出现。有些让我想到王家卫镜头下的那些市井小事,诚如张爱玲所说“在平凡人中寻找传奇”。本篇亦是以“小”为整体近而叙述。
    既然说是“小”,所以作者理所应当的写的宛若平常生活,给人以一种在看一个或远或近的人的生活。作者以第一人称为叙述者,这是一种最普遍的写法,亦是最好掌握的方法。
    从我的角度看这部小说,我唯一觉得他只把自己塑造的比较不错,其他人相较之便黯黯,仿佛整篇就“我”这么一个熠熠的人,在哪不断讲他所经历所想所认为之事。然后其他人便是从“我”的角度出发来看究竟他们是怎样想怎样做的。像是文中的“苗苗”,读者必须从自己的理解中去想到底她是出于对上一段感情所遗留下来的不满和不舍近而用“我”来弥补她自己的空缺,或是真的是出于“爱”的牵引。我想可能是因为前一个的原因。那么若真是如此,结局便早已写好。后记所写的“如何爱和看待爱”应是指“我”和“苗苗”,那么唯一写的比较清楚的便是“我”是怎样对待“爱”的。“苗苗”只是一个帮衬。
    “我”所展现的爱,应该是比较普遍的。所以,很清楚便知“我”是爱“苗苗”的。而这爱因太盛,滋生出嫉妒和不舍,便是情理之中。有了不舍,便会有纠缠,还好没抵死纠缠。文中的“纠缠”是出于“我”一时激动所致。“苗苗”的反应亦是正常。谁会有耐性对待一个像是粘糖的人呢。
    我总是认为这段感情出现的太突兀了,苗苗说“我去找你玩呀”,然后,发生关系,接着就是正式交往。虽是“我”喜欢苗苗很久,总想制造与之接触的机会,但还是缺少了某个必要的连接,像是一条锁链,中间断了一个环。
    其实爱不过是一种习惯。过了热恋期,余下的便是一种对对方的忍耐,亦是习惯,像是亲人与亲人之间的感情,割之不断,品之淡然。

    小说都是以伏笔和线索构架的,这部亦不例外。先有伏笔,后引出线索。所看之人便像是一名侦探。伏笔分明暗之说,用法取决于写作者本身的资质。古往今来,伏笔写的最好的便是曹公,只是高鹗的那支俗笔,即使所有的线索昭然若揭的摆在他的面前,他亦是无法将真真的答案公诸于世。本来他就不是福尔摩斯,我们还真能乞求得到那个藏在后头的结局吗?扯得有些远了,言归正传。作者的伏笔其实仅限于,那个会气功的朋友,他说好便好,坏便坏——太裸白了——然后,便是两个主角都很信,事态便顺应气功师的预言发展。若不是作者本身写得比较轻松,我想真的很难有想看下去的欲望。谁会对已知的结局还有兴趣呢。

    陈志炜:呃,终于有人写书评了……本文提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自我的塑造,一个是伏笔的问题。我觉得这部小说采用第一人称书写从作家角度看来实在是再好不过,因为,“爱”,说到底是一种主观感受。比如苗苗,其实可以扩大,一直扩大成为整个外部世界,一个未知的外部世界。然后,“我”,从内部去理解一个世界。韩东早年是写诗的,对隐喻之类手法早已玩透,一般来说从诗人走向小说家,最不可能犯的错误就是结构上的错误;但韩东恰恰犯了错误,因为他只是顾及结构的合理,却没有考虑读者的进入方式——或者说,他没有明白,阅读和写作是不一样的。所以陈若艺同学会说:我唯一觉得他只把自己塑造的比较不错,其他人相较之便黯黯。陈若艺同学说的“‘苗苗’只是一个帮衬”想必也是作家的安排,却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缺点。再说伏笔问题,伏笔问题我倒是觉得不成问题,因为首先这部小说就不是为了讲一个故事,而是讲一个问题,关于爱情信仰。其实作品中不是没有伏笔,而是非情节化的伏笔。韩东说:我也知道,不可能有人像我这样慎重地对待这本书,那些细致的地方在一掠而过的阅读中是感觉不出来的。我不知道韩东有多少伏笔,但我确实在很靠前的篇幅中就感觉到了不安,感觉到了另一个“他”的存在。就像小说里说,性冷淡甚至可以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有些细节估计要真正谈过恋爱并且足够敏感的人才能读出来,这个不能强求。我一个短篇系列也是写爱情的,现在还在修改。把后记附在后面吧,虽然问题讲得还是不很明白,大家将就吧。

    《单音节词中的恋人》后记:爱情没有鸿篇巨制

     

    之前一直想写个长篇,鸿篇巨制,写爱情的,题目叫《细》。这题目怎么来的对我来说是扯淡。一般人都是先写,或者先有题材,再有题目;而我总是先有题目,再想,这个题目能写啥呢。这次这个自然也不例外。

     

    这里顺便提一下,在我看来,那些满篇都是长句、十七八个句子连在一块儿不分段的长篇,叫鸿篇巨制;老用短句老换行的不算是。比如金庸的作品全是鸿篇巨制,古龍的就不算是。这不是什么玩笑话或者讽刺,相同的句子用不同的气息、不同的换行方式,去写去读,产生的效果完全不同。当然你会发现,一段话往往会有其固定的气息,随意更改不得。比如你把古龍作品里的换行全去掉,肯定觉得读来不爽;将金庸改成古龍体也明显不会舒服。因为作品的形式、内容,往往是一体的。浑然一体。鸿篇巨制形式的长篇,往往有鸿篇巨制的气质。

     

    我的意思是,我想写一个鸿篇巨制气质的长篇。在形式上不一定特别长,但至少要做到少分段,多用长句。现在看来我显然没有做到。

     

    之前的之前我在写另一个长篇,《天空》。预计三十万字。写青春的。我原本的计划是:先写《天空》,再写《细》,之后写个古典的或者什么科幻的。而现在明显插队了。《天空》很长但不会是鸿篇巨制。这部东西有时候会觉得很扯淡,有时候又会很心疼。它长,我却又希望它不长。我的意思是,我想融合许多东西。封闭而又开放,短暂而又绵长,欲说还休而又滔滔不绝。如天空,广阔无比却简单。

     

    但写作过程挺累又挺难的。

     

    一天我偶尔抽了一小叠A4,写下这个题目:《细》。当时只是希望提前关注一下第二部长篇。因为写长篇其实需要一个很长的酝酿过程,你得和所有的细节达成某种协议;如种子发芽前与泥土融合,达到一种极致时才能动笔,才会发芽。而写下这个题目后我发现,它不适合写爱情。或者说,这个题目不是不适合写爱情,而是不适合写那种我目标中“鸿篇巨制”式的爱情。于是我又写下几个词:浅、轻、近、淡……但都不行。全部不行。

     

    于是搁在一边,许多天。

     

    又一天,随手拿起,突然觉得其实如果不写长篇,将这些词作为短篇小说的题目,实在是再好不过。便又仔细整理,从中选出八个词语,略微构建出每个小说的框架。那叠A4纸恰好有十张,我用一张构建了每篇小说的框架,八张记录各篇小说需要的素材,最后一张记录暂时无家可归的素材。如此。

     

    写小说是灵感加技巧,技巧是硬碰硬的,而灵感可遇不可求。写作进行到后半部分,我渐渐明白:爱情是没有鸿篇巨制的,爱情也是可遇不可求的。爱情全部都是瞬间。你要是把一个爱情故事用紧密厚重的文风写,写成爱情史诗,我觉得那不叫爱情,只能算作是爱情事件。爱情事件中确实有爱情,但小说的主体成了事件。我希望自己小说的主体是爱情,而非事件。

     

    这八个故事都是关于瞬间的。十分巧合,我恰好选取了单音节词作为题目。单音节词,与我关于瞬间的说法是暗合的。这其实不是八个故事,而是一个。我觉得你可以说这是一个系列短篇,也能当作长篇来读。是一对恋人在不同时刻的不同侧脸。

     

    八个故事,可以从任何一个进入,没有固定的阅读顺序。现在的排列顺序,只是因为当初写作草稿上是如此排列的。在写作时并非严格按这个顺序书写,而是打开一个WORD文档,写三千字,关闭,写另一个。素材记录时,远、虚、轻、细,这四个记得更多些。但这亦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在生活中,这些瞬间总是无序地闪现,不会考虑你的习惯如何。

     

    最后想说:爱情没有鸿篇巨制,爱情只有单音节词,我们每个人都是单音节词中的恋人。

     

    而每个词都是美好的。

    陈若艺作业

  • 旅行的意义


    ——小谈陈怀恩电影《练习曲》
    磨蔚(秣蔚)


    一把吉他,一个背包,一个脚踏车,一个皮肤黝黑笑起来有酒窝的帅气少年,为期七天的环岛旅行。绵长的太平洋海岸线,那些旅途中遇到的人们与他们的故事。陈怀恩的首部长篇电影处女作,依旧是异常精致美丽的画面。《练习曲》真像那来自太平洋的风,徐徐地出来,清澈温暖,是典型的台湾电影的样子。比如《蓝色大门》,就像非常曼妙的一幅画。我说是曼妙,是因为我更看重的是一种内心的观赏,那种在心里,被一个情景一个情景慢慢一层一层濡染开来,带着你的每一根神经进入画中的曼妙,是欣喜,无以复加的欣喜。
    “我感觉重新拾起了纯真的心”和“它让我再次感动于一个人的旅行”都是我想说的,不过这不免有些令人作呕。但我确实是,不能自拔地喜欢上了旅行。一个人风风火火骑着脚踏车,清凉的风掠过耳畔,有纯朴的老人对你大声喊“加油嘞”,有幽默的魔术师变出一只鸽子讨你欢心,看着列车缓缓开动,车轮碾过铁轨发出清脆的轰鸣声,风景渐渐倒退远去,所有逝去的过往,一切深藏的安宁与忧伤开始涌上心头。暗夜里独自骑过微凉海风的大道,MP3里是赵薇的浅吟轻唱:“顺着风去旅行生命的辽阔,逆着风去拥抱相惜的感动。”那是,属于我的旅途。然后,和那个少年一样,笑着说,今天,我和我的单车,卷起太平洋的风。
    很多朋友说,不喜欢一个人的旅途,太小的世界,陌生的人群,总是瞬间就走到尽头。来来往往的人群再也没有人去瞥你一眼,从那些人群里穿过,曾经的曾经,谁也不曾顾得上瞥过你,你的忧喜,你的,孤零零。还有朋友说,他不喜欢走在街上。很乱,很脏,很无聊。我却太固执地喜欢。自己一个人旅行,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去走那些陌生的街道。太多的印象里,从一条充满雨水腥味的街道穿过,街边有什么,一辆年迈的三轮车,一盏暗黄的路灯,一张你从未曾见过的脸宠?总是有些东西,是你不曾遇到的,但却在心里扎过根。那是,固执。
    前几年去过一次上海,就找到了一家粉店。几种风味,都是很喜欢的。吃着吃着,就发现,粉店的两个主人更是我喜欢的。他们是一对夫妻,铺里也没伙计。他们不停地忙,没有过多的交流。印象中这样的夫妻店,两人总会说点什么,或者有微笑,或者有怨怒。但这一对夫妻没有,男的看起来是个好男人,女的看来很贤慧。他们对着彼此除了忙碌就是沉默,但是,不知怎么,就一直感觉,他们才是最恩爱的夫妻。他们在小小的铺子里忙碌,烟气萦绕,那样的让人感到亲切,而温暖。一碗鸭血粉,一碟小菜。再出来,街上有汽车尾气,也有人间烟火。所以,是异常喜欢旅行中的街道。
    后来去了丽江,途中路过一些破败的房子。只片刻,看到破旧的自行车站在门口的斜阳中,似乎没有历史,有些爬山虎沿着围墙攀爬,没有花,有一个老人在浇水,没有宁静的歌谣,有些尘土随风飘走,没有痕迹。静谧的,陈旧的,随着细雨的落下,被催生了诗意。还去了这样一个小店,店里出售一些旧物,每件有恍惚相识的感觉。几本八十年代的书,有“吱呀”声响的檀香木柜,一块密密麻麻码着神秘文字的木板,几张新中国成立时限量发行的邮票……
    于是,再想起陈怀恩《练习曲》中水彩般的片段,感觉有些情感,是与独自奔走中的自己格外切合的。那,是生命中的恬静之美吧。
    内心眷养着的无名心情,看完《练习曲》后莫名的感动,织进皮肤纹理,发现那些保存得已久完好的浪漫心结。虽然埋在深处,却依旧有对这一切停不了的贪婪和向往。此时感冒中的自己,拧拧有些酸痛的鼻子。燥热的风停止了流动,蝉鸣突然息了声,所有的色彩,有些模糊,只剩下逆光骑着脚踏车的酒窝少年微笑的模样越来越鲜明。
    发自内心地说:“嗯,陈怀恩的《练习曲》,是真的不错呐。”

    秣蔚试笔

  • 电影:陈怀恩《单车环岛日志》(《练习曲》)

    小说:韩东《我和你》(在线阅读地址:http://book.sina.com.cn/nzt/lit/woheni/index.shtml

    此次练笔由2008.7.6开始,7.12晚结束。下一次练笔话题将于2008.7.13早公布。

    【第二周】

  • MiMi
    ——写《疯狂约会美丽都》里的奶奶


    故事的开始并不没有童话式的美好与梦幻。自闭症的Champion和他长短脚的奶奶相依为命生活在一幢阁楼里。刚开始的时候奶奶弹钢琴,孙子则背着双手正立在旁,或许确实是不甚中听,孙子摆摆头就闷声不响地跑上楼去。而后那一声沉沉的钢琴声我们听到了奶奶的失落。为了让郁郁寡欢的开心起来,奶奶捡回了一只狗,它也没有得到太多的宠爱。直到奶奶在给孙子收拾房子的时候在床铺底下看到了满是环法自行车赛的剪报本,我们终于听到了Champion稚嫩的呼声和开心得鼓起掌来的欢腾。就像是在黑暗中摸索而后实现了多年的愿望,奶奶和我们都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一眨眼,Champion由小胖子锻炼成精钢型运动健将,小关节,大肌肉。他在前面骑,童年的小单车则留给了在后面有节奏地吹着哨子的奶奶。回到家后,累瘫了的孙子直接倒在饭桌上,心安理得地让奶奶帮他放松肌肉、修理轮子。而工具却是极具家庭气息的打蛋器和吸尘器之类,让人忍俊不禁。
    Champion在环法自行车赛上被绑架后,东西也不做收拾,花了一法郎租了一艘游艇这个法国奶奶就奋不顾身地跟着巨大的油轮来到了Belleville,那个疯狂的美丽都。因为身无分文,奶奶和已经长成大狗的小狗睡在桥底下,自娱自乐的老太太被佳丽村三姐妹收留。令人惊讶的是昔日当红的三姐妹为之欢呼的美味竟是从池塘里用炸弹炸出来的灰色青蛙,和一只只眼睛瞪得贼大的蝌蚪。老奶奶看了一眼,而后照样吃得一干二净,甚至还可以面不改色地将从盘子里蹦出来的青蛙放生。
    以及最后在救出没有表情眼神木然的孙子后,用高跟鞋一绊就解决掉黑手党头目的英雄般的小老太太。

    我也有奶奶。她只是一个渔家的老太太,很矮小,也不常说话,这一点和片中的那位奶奶很是相似。每次我去看她,把我们迎进去后就傻乎乎地笑着站在一旁远远地看我们,不一会儿搓搓手又走回厨房。我和奶奶一年说不上几句话,只是在我过生日那天的临别时,她总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用红纸折叠得整整齐齐红包送给我,嘱咐我买些东西吃,年年如此。我把这称作奶奶的爱。
    你知道巴别塔吗?Tower of Babel,据《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记载,那是当时人类联合起来兴建,希望能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之间不能沟通,计划因此失败,人类自此各散东西。这个故事试图为世上出现不同语言和种族提供解释。
    法语里的奶奶叫Mimi,完全不同于中文的发音。而观赏过《疯狂约会美丽都》这部法国动画之后你是否从片中极力想要讨得孙子欢心、坚韧善良、乐观向上的肥胖老太太身上找到了自己奶奶的影子了呢,就像我一样。想起曾经在咕咕作响的软泥上、悠然轻扬的微风中有人牵着我年幼的手;想起满头白发、佝偻的身影,毫无怨言地奔波忙碌,为了我而做一些她认为理所当然却本不平凡的事。
    就算耶和华为阻碍巴别塔的建成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得世上出现了不同的语言;就算人们在同一片蓝天的包裹下,却生活在不同的种族中坚持不同的信仰;就算些许固执那些老太太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教条,告诉她们如何对待自己的孙子。但是,隐藏在Mimi或是grandma这全然不同的称谓下,一个长者对于晚辈毫无保留的爱与呵护,天底下都一样。

    麦安琪。

    麦安琪试笔

  • 首先,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法国动画片,在这之前都是浸淫在日本动漫中。所以,初看时,着实被其夸张的线条吓了一跳。片中的对白很少,更像是一部默片。颇有种别样风味。
    片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自闭的男孩,自小与婆婆相依为命。男孩每天都是一副郁郁寡欢,少言少语的样子,日日与忠心耿耿的爱犬在一起。貌似有些喜欢美丽都的3个艳女郎的表演。
    婆婆一直仔细地观察男孩的喜好,希望能让他快乐起来。终于让婆婆发现男孩对自行车的着迷。所以和前几次一样,婆婆给男孩买了她以为他所喜欢的东西。这一次终于正对男孩的心事——单车。男孩一起上去,整个人便生龙活虎起来,往日的阴郁面容倏忽间消失。婆婆灵机一动,决定投其所好,悉心栽培。
    镜头拉到一张威尽欧洲的环法自行车赛的海报和政府的相关报道。日子有功,长大的男孩便是要参加这次的比赛。不过,赛程中,发生出人意料的事——法国黑帮从中干扰——男孩被他们带走。
    此时,片名中的“美丽都”出现。港口的码头上矗立的雕像,使人一看便知是丰盈版的美国自由女神像。而在“美丽都”里的人基本都是丰肥的,我想可能是导演借此暗喻美国人的自我膨胀吧。婆婆和爱犬为救孙子,一路尾随而至。其中的一处,婆婆和爱犬在汉堡店里被女服务员,因为身无分文,而无情地赶出去,似是再次暗喻,美国人的势利、无情。
    虽然,片子中的黑帮是法国人,但是,他们所在城市——美丽都——便有些不言而喻的说明是另有所指。此法国非比法国。
    接下来片子的主导人物——美丽都的3个艳女郎登场。虽是洗尽铅华,姿容消磨。但这刚好体现了一种,不是所有的英雄人物都应该是仪容俊美,姿态挺拔。她们虽已不复盛年,但仍然对婆婆的孙子所遭遇之事,义愤填膺,两肋插刀。就这样四个老太太和一条狗义无反顾地闯入黑帮,解救孙子。
    片子很多地方是在以一种黑色幽默手法来讽刺美国人。譬如, “美丽都三人组” 去抓青蛙时,是直接向水塘扔手榴弹,好像是很平常之事。这要是搁中国这么随意掷手榴弹的话,估计你可以刑场上见了,并且政府会再慷慨地赠你个子弹什么的。相较之下,便知美国处事之暴力。还有,地下赌场里,赌的不是什么筹码之类的(再看中国所谓的赌场里所赌之物,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强国就是不一样,连赌博都这么别出心裁)。而是人,就是从环法赛上抓来的赛车手,并且随意把不能完成比赛的选手枪杀。一种把人“物化”的行为。不无讽刺美国之意。
    更为注意的是,婆婆他们对付黑帮的收发和武器。从这上,夸张再次贯穿始终。一把铁锅,两个手榴弹,三顶帽子……还有最后那更幽默的一笔——鞋子。婆婆在大家没有可丢之物时,毅然决然地跳下“车”,走到黑帮boss的车面前。此时,谁会想到,婆婆只是轻轻一伸脚,那辆正在向她行驶的boss的车,便被绊到海里了呢,并且还正好掉入刚好在下面行驶的游轮。爆炸声随之而来,夜穹中绽出似是烟火的东西。有些像是玩游戏到关头时,boss被打败后,出现的情景。
    片子在已经步入黄昏的阶段的男孩在电视播出的广告时,对身边的很久以前是婆婆所坐之地,说的话也是回答开片时婆婆问的。
    “就这样结束了吗?你要对奶奶说什么?”
    “是的,我想大概就是这样。结束了,奶奶。”
    男孩对奶奶的爱,奶奶对男孩的爱。在已经是鬓发星星也的男孩的记忆里长存。
    就是这样。结束。

    陈志炜:写这篇文章之前作者应该是看了许多相关影评的,这在初级阶段应该是很有帮助的。别的就不多说了,关于电影的那个结尾,镜头从动画中拉回现实,按照我的理解,是一个常用的隐喻,即:电影(动画)已经结束,而生活(现实)继续。

    陈若艺作业

  • 对于开头
    一开始,看到电影第一感觉就有些陈旧,黄黄的画面,颇有些旧时的风味。在脑海中,不知不觉地浮现出了一个场景,我仿佛看到了电影机吱吱呀呀地放着老旧胶片的情形,很古老,很美。
    之后就是人物的登场,胖女人,三姐妹,跳舞的男人女人,伴奏的乐师……种种光怪陆离的人物依次地在画面里露出脸面,无奈地看着这一切,有些厌倦。但在画面的黄色渐渐退去后,我才发现,这一切只是主人公的电视中出现的画面,
    真正的故事才要展开。
    对于时间
    在这个电影里面,似乎就没有时间的概念,上一个镜头的小狗和小孩子,下一个镜头就俨然是长大的模样,说不清到底时间经历了多久。后来奶奶去寻找孙子时遇到的三姐妹,也与当初电视上的形象差别极大,略微发胖的身体,满脸的皱纹,渐渐弯曲的腰……都失去了当时的模样,一切的一切都在改变,但时间在奶奶身上悄然停滞,岁月的推移仿佛带不走她的一切,她依旧是那样,一如既往。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安排才能定格住她的不懈,她的努力,更包括她对孙子永恒的爱。
    对于对白
    极其微少的对白使人们把目光聚焦在了情节与画面上,而且对白的稀少也赋予了背景音乐很多机会。虽然我对背景音乐没有什么研究,也不懂它属于什么类型,但唯一的感觉就是音乐能恰如其分的反映出对白甚至是情节的空缺,在一些紧张或轻松的时刻也能反映出观众看时的心情,这是很奇妙的感觉。所以,在这部影片中,虽然没有了对白,但也不会觉得晦涩,难懂,这也是专属于它的独特魅力所在。
    对于形象
    这里说的形象不是指人物性格等的人物形象,而是画师画出来的形象。形象被塑造的很夸张,夸大了的各个身体部位,例如过于肥胖的城里人,反差巨大的男孩的身子和腿,三姐妹过于松弛的脸,黑帮势力的方方正正的身体与相同的脸等等。对我来说,在我看惯了迪斯尼动画片的情况下显得十分不习惯与突兀,但随着情节慢慢地深入,感觉这是一种讽刺和黑色幽默的体现。形象不精致,但却美丽,可爱。
    对于人物
    很喜欢奶奶,喜欢她胖胖矮矮的身体,喜欢她拖着瘸腿走路时不稳却无比坚定的样子,喜欢她陪着孙子练习时吹着哨子的专注,喜欢她在仅剩1法郎时也要为救孙子而努力的坚持,喜欢她在和三姐妹救人时的机智,喜欢她最后用跛脚拦住黑帮老大车的勇敢……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她对孙子的爱!
    孙子呢,没有太多感觉,木讷甚至还有些痴呆,永远迟滞的眼神,甚至就连面对自己热爱的自行车都是一副木然的样子。当然,这种木然也体现在了被黑帮之人抓走后被当作赌钱的工具时那一如既往骑车的样子,不懂反抗,不懂逃离,一味的往前骑车,一味的妥协,直至屈服。
    ……
    (还有很多人物,就不一一评述了)
    对于我自己
    这部电影我看了两遍才大致弄懂了基本的脉络,但就在这一点点的了解中我也算有些收获。从他们的身上依稀看到了部分的自己,我从男孩子的木讷中看到了我平常在学校被学习压迫后热情与活力全无的样子,呆滞,麻木;我从奶奶的身上看到了我对梦想的坚持……
    当然,我也学到了很多,我会使自己在力不可及时也奋力抗争,我会努力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属于自己的不平凡,我还会在遭遇困境时也努力保持冷静的头脑,平和的心态。
    而以上的东西只是对于我自己,不对电影,不对文章。
    ……

    陈志炜:简单扫一下盲,文章第二节提到的手法叫蒙太奇,省略掉无关紧要的内容;是电影常用手法。蒙太奇有许多种,包括画面蒙太奇、声音蒙太奇等。可以自己谷歌一下。

    律宇丹作业

  • 【电影资料:樵老的藏碟1(美国)】

    仍是来自孙东杰同学。

  • 关于狗的镜头从影片开始贯穿到影片结束,且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初男孩见到它时异常欣喜,及后来男孩与它一起看玩具火车的绕圈运动,都很有童年的味道。这些只是影片最前面的一小部分,起到引子的作用。将时间轴拉长,使影片更加活泼。
    在男孩被抓之后的拯救行动中,它更是功不可没。做车轮,做船的牵引,做奶奶的坐骑,做搜救的向导。狗是影片中最不能忽略的,它丰富的行动高于其间任何一个人。它与奶奶与美丽都三重奏一起,象征了一种与黑手党抗争的力量。
    形象丰满的狗给影片添加了激进向前的味道,但同时,它与男孩一样具有麻木的单纯执着。
    长大后的男孩,生活中的事物只有赛车。只有几近苛刻的训练模式,他的眼神一直呆滞,人们早就忘却他幼时对着电视中的钢琴演奏眼神里散发出来的光彩。就连他的放松方式也只是踩车,唯一多的就是一张唱片。而他却知足于此,直到睡去。而狗呢,就算从楼梯上掉下来,远远听到火车驶来的声音,仍是义无反顾地爬上楼,在熟悉的位置不停地吼叫。镜头停止的一秒,能看到它卖力的表情,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男孩被黑手党带走后成为赚钱的工具,他却安命,没想过要逃脱。这些是被影片所讽刺的。我们从他身上看不到任何创造力,多的却是奴性。我很难想象在他得救后,他又会开始怎样的生活。男孩与其他人的斗争形成鲜明的对比。

    影片的各种形象塑造很是吸引大家的眼球。
    1、开场时的高楼及黑手党驾驶的轮船,纵向发展,给人不可及的感觉。
    2、黑手党的塑造更是一绝。黑衣,墨镜,将他们的身份体现在外表上。他们方肩长脸,做一样的动作,就像是穿一条裤子。从背后看不到他们的脸,险恶、见不得人的表现。
    3、短小精炼的奶奶,她爱她的孙子,她帮他实现梦想,陪他训练,也缓解他的疲劳。她的跛脚轻易毁了黑手党首领。
    4、男孩拥有发达的肌肉,却头脑简单。
    5、夸张的会做黑白梦的狗,诡异的身材比例。处处扮演着好人形象,从无怨言。
    6、身体永远向后倾的侍者,原以为那是一种傲气,后来他的俯身下跪还是懦弱。

    影片借举国关注的环法赛事为主题,以夸张的艺术形式来塑造人物。语言不多,镜头却让人深思。

    陈志炜:驴子同学你不能这样,你写这么短,大家都要看样的。

    驴子试笔

  • 【电影资料:欧洲电影目录(李)】

    不定时传一些电影目录或者其他资料吧。

    本次上传资料来自孙东杰。是孙东杰同学根据其老师藏碟整理的。

  • 文章的标点就是文章节奏与气息,没有气息的文章是一潭死水。
  • 本片讲述的是奶奶对孙子无私的爱的故事。从孙子小时候喜欢自行车,在自己床底下偷偷藏了一本自行车的剪报册,被奶奶发现后买了辆自行车给他开始到支持他参加法国环法自行车赛。一路走过奶奶对孙子的照顾。
    本片开头用美丽都三姐妹的舞蹈引入歌舞重唱时期,法国浪漫气息让观众沉浸其中。表现出三姐妹的舞蹈疯狂带动美丽都狂欢,点出片名。
    影片中很少有语言的出现,但是更有一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

    男人的渺小

    这部影片要突出的是一种母性的爱。
    影片的一开始,三姐妹下次拖出了各自的男伴。动画把每个男人都表现得十分渺小,黑人演员的出现,男人们冲上舞台迫不及待。之后,男演员的出现。漂亮的踢踏舞表演,鞋子脱出脚丫。出现一张丑陋的嘴里,同时黑手党中的各个老大也是矮小的身板,反而是女人们各个高达肥胖。这充分体现了这部影片对女性的尊敬,这是不同于其他电影的一大亮点。

    对梦想的追求

    当男孩望着电视中弹钢琴的男人入神时就是一个伏笔,暗示着主人公对梦想的追求,并非是对钢琴的兴趣。再通过床底下的剪报册,得到自行车之后的喜悦,长大后练出来的一腿肌肉,参加比赛。
    是追求,让男主人公为自行车不顾一切。同时,老人为了孙子不顾一切,而小狗是因为食物,一种单纯却又似乎有点缺少感情的追求,纯粹的情感。
    奶奶为了孙子达成梦想帮他按摩肌肉,吹口哨,美丽都三姐妹为了帮奶奶救出她孙子,从中找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爱。

    夸张的手法

    影片中各式各样的风格,离不开的是夸张的存在。老奶奶的长短腿,男主人公的脚步肌肉壮大、细关节、细颈部。狗狗的肥胖,细细的四肢撑起很不协调的身体。黑手党老大们的矮小,打手的方方正正,夸张的形象直接体现了各个部分的功能。
    美丽都三姐妹炸青蛙吃。她们那些不是乐器的乐器,都夸张地表现主题。美丽都三姐妹用不一样的方式演绎,表达情感的同时,也是导演的本意。

    美丽都

    这一个名字背后的音乐,一直伴随着整部影片。开头到结尾都是音乐带动着整个画面,好听的音乐,不乏幽默的动画。看完了不是一笑而过,而更多的是留给观众的深思 这一部冲击那些欢快画面动画片的影片。
    这不是一篇能说得上一个好字的影评,但是这部影片的观赏价值并不能通过影片写出来,这一点是能肯定的。

    陈志炜:等了三天,张坡同学第一个交了作业。不管写得怎么样,总算没让练笔活动冷场。文章的好坏我就不说了。人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不能说我的看法就是对的,你的就是错的。一个文本有无数种解读方法。但有一点我必须说。张坡同学的稿子交上来的时候几乎是没有标点的,后来呛小司同学帮忙加了标点,然后我又简单调整了一下格式。(在此感谢呛小司的辛勤劳动,世界人民记得你。)我想说,会不会用标点甚至可以看出一个人文学修养如何。鲁迅、沈从文的年代那就不提了,那时候标点符号使用规则都不确定。看现在的,要是郭敬明或者韩寒,每句话后面都用“!”结尾,我想我是不会看他们的东西的。参加新概念,八万选一千再进两百,首先刷的也都是格式如盗版书的。其实不爱用标点的同学可以去看诗歌。这不是什么反话,事实如此。因为诗歌中没有标点,所以就更注重句子的气息,每个字都在气息的起伏中。当然或许有人说文无定法,安妮宝贝就只会用句号,易术《不能偷看的日记》一开头就是三个叹号,于坚的《零档案》没有标点不像散文又不像诗,乱七八糟的。在这里引用张岱《一卷冰雪文后序》中的一个故事:昔张公凤翼刻《文选纂注》,一士夫诘之曰:“即云文选,何故有诗?”张曰:“昭明太子所集,于仆何与?”曰:“昭明太子安在?” 张曰:“已死。”曰:“即死不必究也。”张曰:“便不死亦难究。”曰:“何故?”张曰:“他读得书多。”最后我补充一点,纵使如大师的“文无定法”,也是受审美制约的。只是到了大师的阶段,能够自成体系;文无定法之作,不但不会沦为下品,反而成其特色。

    张坡作业

  • 能把内容复述出来的电影不叫好电影。
  • 电影:Sylvain Chomet《疯狂约会美丽都》(又译《美丽都三重奏》)

     

    散文:韩少功《山南水北》

     

    此次练笔由2008.6.27开始,7.5晚结束。下一次练笔话题将于2008.7.6早公布。

     

    【第一周】

  • 额……为丰富各位小朋友的暑期生活,以及啥啥啥啥啥……(省略五百字)……本群打算在暑假期间进行“新概念练笔营活动”。

     

    嗯,具体操作为,每周日早晨管理员在群空间,及http://xgnlby.blogbus.com/ 公布一部电影名,一部书名,为本周主题,大家书写影评或书评上传至群空间,由群管理员转至http://xgnlby.blogbus.com/

     

    练笔营活动不评奖,更无奖励,仅仅只是为了相互交流、相互提高。文章转至博客后,大家可以在文章后留言评论,亦可在群中讨论。但须注意,言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法,违者后果自负。

     

    若文章在群空间中多时,管理员仍未将文章转至博客,请投深水炸弹……呼出之……但请大家一定要体谅管理员的垃圾笔记本。

     

    在此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三篇范例,但范例并非代表最高水准,亦非代表标准格式,一切都只是参考。相信范例只是抛砖引玉,期待大家的作品。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就这样吧。具体什么疑问,或者建议,联系管理员。

     

    额,闪之。

     

    关于新概念练笔营活动

    范例一:破碎之花

    范例二:再见!列宁

    范例三:记忆碎片